二手房轉讓后發現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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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受讓權,又不同意該合伙人退伙或者退還部分財產份額的,視為全體合伙人同意轉讓,該配偶診法取得合伙人地位。如果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與他人設立合伙企業,除另有約定外,夫妻雙方之間對該出資以及因該出資而產生的收益有共同的處分權。應當注意一方為逃避責任而轉移合伙企業財產或者與其他合伙人串通轉移合伙企業財產的情況,如果發現,應當按照妨礙民事訴訟的有關規定處理。那么離婚時一方在合伙企業的股權能否轉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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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各類租賃合同的最長期限(一)國有土地及使用權出租《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在實際操作中,為了避免類似的法律風險,建議出租方和承租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明確約定租賃期限,并考慮到可能的市場變化和自身需求,合理設定續簽條款或解除條件,那么,租賃合同的期限最多是多久呢,最終,經過律師的調解,雙方協商一致,按照法律規定的最長期限重新簽訂了租賃合同,并就解除條件達成了一致。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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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雙方應明確所轉讓的物品,建議雙方可以擬定一份轉讓財物清單。在合同中應對轉讓費進行詳細約定。并且承租人如果在店面合同租賃期間內轉租給第三人的,仍然需要出租人的同意。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那么店鋪合同到期了還可以轉讓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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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收轉讓費房東不同意怎么辦1、合同上有注明轉讓需要房東同意的房東不同意收轉讓費的租客無權收取只能按照合同規定履約。第百條承租人對租賃物轉租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那么收轉讓費房東不同意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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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未分紅并不影響張某行使股東權利和履行股東義務,他要求解除股份轉讓合同,不符合法定解除的要件,法院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據了解,2019年7月,張某與袁某簽訂了股份轉讓合同,袁某將自己持有的某家居公司30%的股權以18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張某,雙方約定張某支付股權轉讓款后,即可獲得股東身份、享受股東權益并承擔股東義務,張某認為自己沒有獲得分紅,未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拒絕追加出資,要求解除股份轉讓合同,并要求袁某退還18萬元股權轉讓款,股權受讓人對公司營業范圍、人員工資、場地租賃等具體事宜發表意見,參加股東會議、要求查閱公司賬簿等情形,均可視為股權受讓人有成為股東的真實意思,已實際行使股東權利,參與公司具體經營管理,具備股東資格的實質要件,睢寧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雖未被記載于股東名冊,但家居公司及其股東均知曉并同意股權轉讓一事,張某在股東群里對公司治理發表意見,已經實際參與到家居公司的管理,轉讓合同簽訂后,張某在全體股東群里對公司銷售及回款情況、支付貨款、工資結算、店面轉讓事宜等情況發表了意見和看法。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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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店鋪轉讓合同房東要簽字嗎需要門市的出租方簽字,房東必須到場,且其配偶也到場簽字確認轉租合同,否則房東可以主張解除合同。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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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出租人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租賃合同仍然有效,租賃物的新所有人代替原所有人取得出租人的地位,承租人繼續享有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這項制度叫做“買賣不破租賃”。租賃早期,曾有“買賣破租賃”的制度。買賣破租賃的制度,不利于對物的使用收益,不能充分發揮物的效用。因此,許多國家的法律逐漸從“買賣破租賃”發展到“買賣不破租賃”。我國合同法肯定了這一制度,即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那么轉讓租賃物后,租賃合同還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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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在得知真實情況后李女士發現,這筆債權已經消滅,并不具有效力,那么自己的權益該如何保護呢。債權消滅后轉讓不具有法律效力債權消滅后表示這份債權已經完結,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了,屬于已經不存在存續關系的債務關系。因此,像李女士這種情況,可以宣告債權轉讓無效,自己依然享有那三萬多欠款的權益,要求欠款人來進行償還。預防債權消滅后再轉讓騙局在現實經濟活動中,將已經消滅的債權再轉讓的事情時有發生,通過這些騙局可能會損害許多人的利益。特別重要的是,在債權轉讓過程中,一定不能因為貪圖利益而放棄對債權的正式核實,這是騙子們經常利用的手段。那么債權消滅后再轉讓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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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的轉讓,與合同的第三人履行或接受履行不同,第三人并不是合同的當事人,他只是代債務人履行義務或代債權人接受義務的履行合同債權轉讓中的風險如何防范合同債權的轉讓,是指合同的債權人通過協議將其享有的債權全部或者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合同債權轉讓通知的時間,應當在債務人依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義務之前進行,如果通知到達債務人的時間晚于債務人的實際履行的,對債務人不產生法律約束力。那么合同債權轉讓的風險如何防范租賃合同轉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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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轉租是指在租賃合同有效期限內承租人不退出租賃關系,而將租賃物出租給次承租人使用收益。轉租不同于租賃權的轉讓,兩者的法律性質是不同的。租賃權的轉讓是指承租人將租賃權轉讓給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賃關系,而租賃關系存在于受讓第三人與出租人之間。那么轉租與租賃轉讓有什么不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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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買賣不破租賃有一名客戶剛簽訂了兩年的租約,但其房主在沒有提前三個月把房屋即將轉讓的事實告知租客的情況下,將房產轉售。最終,經中介協調,舊房主愿意賠償違約金,并答應盡快幫租客另覓住處。過了一個星期,一名中年男子叫開了門說要收房租。[page]合同條款注明房中物品張某自己張貼出租的告示并找到了租戶。可租賃合同期滿,張某發現家里的一些小電器都不見蹤影。張某讓租戶賠錢,租戶卻稱原本就沒有那些電器。空口無憑,張某只能吃啞巴虧。一旦交易因故出現糾紛時,合同上簽署的所有條款會作為糾紛的處理依據。那么房屋租賃常見糾紛化解方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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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承租權轉讓就是在租賃期限內,承租人將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全部轉讓給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繼續履行該房屋租賃合同,這個第三人就叫作承租權的受讓人。承租人首先要征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然后和受讓人簽訂“房屋承租權轉讓合同”,最后由承租人和受讓人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變更承租人,由受讓人繼續履行合同。如果原租賃合同進行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那么還要到同一機構辦理登記備案手續。那么怎樣辦理租賃合同的承租權轉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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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經常有人會遇見債權轉讓的事情。租賃合同對于大部分人來說并不陌生,在外租房時都必須要和房東簽訂租賃合同,那么,租賃債權能否轉讓?接下來由大律網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些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知識,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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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與其溝通及查看初步材料的基礎上,律師有了重大發現:2021年12月31日,原告王某與被告劉先生簽署門店轉讓協議,第二項對轉讓范圍進行約定&ldquo,協議糾紛案件怎么處理案情簡介第一次收到法院傳票,劉先生在法律知識欠缺的情況下與王某和解,本以為店鋪轉讓的事情圓滿解決,可以安安穩穩地做生意了,沒想到店鋪的出讓人王某再次將劉先生推到了被告席,轉讓范圍:甲方將經營場所的所有裝修、裝飾、設備以及電器用品、酒水包括進貨渠道一并轉讓給乙方(詳細物品名稱見雙方簽訂認可的清單)甲方只帶走私人物品&rdquo。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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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現實生活中,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通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往往有一定的租賃協議,房屋租賃轉讓合同的主要條款是什么呢?由于房屋是特定物,雙方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標的物的質量和數量。那么房屋租賃轉讓合同的主要條款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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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發現對方出軌,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工程合同無效,約定的管理費如何處理?收取管理費的方式及風險點有哪些?項目存在掛靠,怎么解決管理費問題? 10年法院審判工作實踐經驗,談判、調解、保全、債權轉讓、訴訟,多種定制解決方案,幫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天用案例】甲方為央企,不敢“得罪”如何要回240萬租賃費?天用律師認為通過調解方式解決問題是最佳方案!為了增加談判的籌碼,也為了保障當事人的權益,天用律師申請了財產保全,保全成功后,對方公司態度強硬的態度立馬轉變,主動服軟與我方當事人聯系,希望協商解決。 天用律師和對方公司項目負責人溝通聯系,并在談判過程中鎖定相應證據,最終在開庭當日順利達成和解協議!法院出具調解書,建工集團分期向興盛公司支付240余萬元租賃費,并由建工集團承擔案件受理費和保全費!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