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出賣的一方,房產證載明的面積為38平米,所以和對方以40萬元的價格簽訂賣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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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那究竟車輛質押權人能否出賣車輛,何時可以出賣車輛呢?車輛質押,在業內通俗的說法是押車,即借款人為了申請借款將其依法所有的機動車交付給出借人,同時約定如果借款人到期不還錢的話,出借人有權對車輛進行處置。(二)權利歸屬若質押合同未到期,而債權人將質押物賣給第三人。如果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則質押物歸第三人,否則仍然歸質押人。那么車輛質押權人能否出賣車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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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行為,既侵犯了器官出賣者的身體健康權,也危害了國家有關器官移植的醫療管理秩序。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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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04年9月,孫先生和妻子如期完婚。賣房再買房不久前,孫先生將原來的房子賣掉,在工作單位附近買了一處新房。孫先生說,買新房的錢全是賣了原來自己那處婚前房產所得。但是孫先生這兩天一直在想,用婚前財產婚后購房,那么這個新房還算是自己的婚前財產嗎?即便現在房產證上寫著孫先生的名字,將來雙方一旦產生糾紛,法律上還是會認定這處房子屬于婚后財產。跟公證沒公證不發生關系如果孫先生在結婚之前,對自己那處個人房產進行了公證,那么在結婚后用這處房產買的新房是不是就屬于個人財產了?只能證明那處房子的所有者是孫先生。那么出賣婚前房產購新房會有哪些潛在的糾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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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依據《民法典擔保編》的規定,民法典第56條出賣人正常經營活動,是指出賣人的經營活動屬于其營業執照明確記載的經營范圍,且出賣人持續銷售同類商品。擔保物權人,是指已經辦理登記的抵押權人、所有權保留買賣的出賣人、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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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出賣人以不存在的標的物的合同是否有效可以是有效的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確定。1首先應該從合同的訂立和合同的履行兩個方面來考慮。根據合同法規定買賣合同中出賣的標的物在合同履行時應當是屬于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的物。實際上現實交易中有很多這樣的情況例如連環買賣即一方是前一合同的買受人又是后一合同的出賣人該方在訂立后一買賣合同時可能還未成為標的物的所有人。2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可以是現實存在的物也可以是將來產生的物例如合同的標的物可以包括尚未出生的動物幼仔、生長中的農作物等。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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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父母出賣自己親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門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應追究其刑事責任。這里所講構成的犯罪,是指出賣自己親生子女而觸犯刑法條款的犯罪,是受刑法調整的犯罪,如遺棄罪。可見,拐賣兒童罪只限于上述六種客觀行為,并沒有將出賣自己的親生子女列為拐賣兒童罪的范疇。以販賣牟利為目的“收養子女”的,應以拐賣兒童罪處理;對那些迫于生活困難,受重男輕女思想影響而出賣親生子女或收養子女的,可不作為犯罪處理;對于出賣子女確屬惡劣的,可按遺棄罪處罰。那么父母出賣親生子女應如何定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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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條買賣合同定義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那么借貸用房產買賣合同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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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登記在一人名下的共有房產房產登記一方能否單獨出賣可以,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但是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第一千零六十六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那么登記在一人名下的共有房產房產登記一方能否單獨出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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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規定《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條 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據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適用前兩款規定。那么夫妻共有汽車一方有權出賣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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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委托物不能賣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賣,經行紀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處分該物的,行紀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此外,債務人應提交有關債務證據,以證明提存申請載明的提存物確系其所負債務的標的物,并還應提交有關債權人遲延或者無法向債權人清償的相關證據。對債務人的提存請求經審查符合提存條件的,債務人應向提存機關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標的物,提存機關應予接受并進行妥善保管。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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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一方能出賣共有房嗎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出賣共有房產的,要對方同意才可以。相關法律規定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一條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那么夫妻一方能出賣共有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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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新《規范》的出臺,標志著以上文件已經作廢。離婚后變更協議內容將不予受理在離婚登記方面,《規范》完善了離婚協議審查制度。離婚協議書中應當至少載明雙方姓名、性別、身份證件號、結婚登記日期、辦理結婚登記的機關、離婚原因、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雙方無子女、無財產或者無債務的,離婚協議書也應當如實載明該事項,不得省略。相比10多年前的《試行規范》,新《規范》首次明確了多種離婚登記不予受理的情況,包括離婚登記完成后,當事人要求更換離婚協議書或者變更離婚協議內容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那么離婚協議新規:無子女無財產的離婚協議需載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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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配偶知情后對出賣行為予以認同或者購房的第三者屬于善意且有償取得的,可以認定該出賣行為有效。至于是否能取得房屋產權,不動產所有權取得以登記為準,與買賣房屋的行為沒有直接關系。實行善意取得的結果,是物之原所有人喪失其所有權,善意受讓人則取得所有權。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物權法的一項重要的制度,對于保護善意取得財產的第三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交易活動的動態安全,具有重要的意義。那么未經配偶同意出賣房屋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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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共同共有中最常見的就是基于夫妻關系,雙方對婚后共同財產中的房產共同享有所有權。實踐中,夫妻一方出售共有房屋后,另一方以不知情為由主張買賣合同無效的案子很多,有的是因夫妻鬧矛盾,一方確實隱瞞了另一方,有的則屬于房價上漲后想反悔,以配偶不知情為借口要毀約。那么丈夫私自將共有房屋出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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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違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行為,既侵犯了器官出賣者的身體健康權,也危害了國家有關器官移植的醫療管理秩序。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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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離婚協議載明“雙方無共同財產,沒有爭議,但雙方確實有財產沒有分割,還是可以分割的。
如何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 在實踐中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間借貸關系的構成要件。 一是借貸合意,即款項交付的原因必須是雙方認可的借貸行為,這也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雙方存在認識偏差或一方對借貸合意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二是款項交付,即雙方應實際交付了合意中確定的金額,這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如借款未實際交付或實際交付數額與借款憑證載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交付情況認定法律關系成立與否、利息如何計算。 司法實踐中,對借款是否實際交付及交付數額的審查,已經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對借貸合意的審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且沒有統一標準,導致部分案件中“經手人”“介紹人”對非基于借貸合意的款項交付承擔償還責任。 因此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 法院會綜合審查借貸合意和款項交付,從而判斷雙方是否存在民間借貸關系。
如何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 在實踐中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間借貸關系的構成要件。 一是借貸合意,即款項交付的原因必須是雙方認可的借貸行為,這也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雙方存在認識偏差或一方對借貸合意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二是款項交付,即雙方應實際交付了合意中確定的金額,這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如借款未實際交付或實際交付數額與借款憑證載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交付情況認定法律關系成立與否、利息如何計算。 司法實踐中,對借款是否實際交付及交付數額的審查,已經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對借貸合意的審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且沒有統一標準,導致部分案件中“經手人”“介紹人”對非基于借貸合意的款項交付承擔償還責任。 因此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 法院會綜合審查借貸合意和款項交付,從而判斷雙方是否存在民間借貸關系。
如何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 在實踐中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間借貸關系的構成要件。 一是借貸合意,即款項交付的原因必須是雙方認可的借貸行為,這也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雙方存在認識偏差或一方對借貸合意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二是款項交付,即雙方應實際交付了合意中確定的金額,這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如借款未實際交付或實際交付數額與借款憑證載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交付情況認定法律關系成立與否、利息如何計算。 司法實踐中,對借款是否實際交付及交付數額的審查,已經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對借貸合意的審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且沒有統一標準,導致部分案件中“經手人”“介紹人”對非基于借貸合意的款項交付承擔償還責任。 因此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 法院會綜合審查借貸合意和款項交付,從而判斷雙方是否存在民間借貸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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