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實習期間離職公司有權取消公司已發放的福利嗎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撫恤金不是遺產繼承人有權繼承嗎撫恤金是被供養人在供養人死亡后依法取得生活保障金。兒女由于是成年人,且具有完全勞動能力,因此該筆撫恤金不是遺產范疇,姐弟兩無權繼承撫恤金。在女兒的提議下,張某與子女對丈夫的房屋等財產進行了析產繼承。陳某得知姐姐拿到撫恤金消息后,訴至法院,提出對這筆撫恤金就應該分割繼承。法院判案本案中,陳某姐弟均已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勞動能力,只有母親張某符合撫恤金供養條件。因此,公司為張某發放的30000元撫恤金不屬于陳-父的遺產范圍,應屬于張某的個人合法財產,不能予以繼承。在承辦法官耐心解釋和說服教育下,最終陳某主動撤回了起訴。那么撫恤金不是遺產繼承人有權繼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保險公司能否有權行使保險代位求償權只要達到保險規定的條件,保險公司有權行使保險代位求償權。第六十一條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被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可以扣減或者要求返還相應的保險金。那么保險公司能否有權行使保險代位求償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男方開公司,離婚女方可以分嗎法律分析: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股權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進行分割,3、法律分析:若該公司的股份是男方婚后獲得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雙方可以就該股份進行協商,無法協商的,法院可能會偏向將股份判決給登記名義的一方,獲得股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5、法律分析: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股權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進行分割,2、法律分析:男方開公司持有的股份如果是屬于共同財產的,離婚后是可以分割的,但分割股份時要依據公司法等法律規定處理,如要經半數股東同意等,老公的公司的股份離婚我可以分割嗎1、法律分析:離婚時,妻子有權分割丈夫名下的公司股權,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股權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進行分割。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現在這個社會上,很多的公司都會拖欠工人的工資,這種現象也是很常見的了,尤其是在建筑公司和技師方面,這種現象最為明顯了。出現這種情況主要還是因為老板們拖欠了工人的工資造成的。那么我們在碰到這些問題,應該怎么去處理呢?既然暴力行為這條路走不同,那么我們完全可以對這些老板提出上訴,由法院去處理這些事情,要不然的話,他們真的有可能什么都不會給你的,這樣的情況也是很明顯的,雖然說在這種情況下,把老板送上法院是很極端的辦法,在這之前,我們完全可以去找老板進行談判,要是能談判好的話,那也就沒有什么事情了,如果談判失敗的話,那就是這家公司的責任了。那么公司不給發放工資,我們該怎么去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原告保險公司認為,由于洪某對消防安全疏于管理而發生火災,造成保險事故發生,鞋業公司財產受損,洪某理應賠償。現保險公司已向鞋業公司進行理賠,并依法取得對洪某的保險代位求償權,請求法院判令洪某賠償保險賠款86萬余元。被告洪某辯稱,火災并非自己故意造成,鞋業公司投保的財產處于廠區,其中廠房和設備都是被告的財產,根據《保險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保險公司不能向其行使代位求償權。但是,對于設備的損失,鑒于本案的租賃特殊情形,保險公司無權要求被告洪某賠償。因此,保險公司不存在向洪某代位求償的基礎。那么本案保險公司是否有權行使保險代位求償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如果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債務就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在分立前,債權人得知公司即將分離后,可與公司就債務承擔達成協議,約定債務由其中一家公司償還或 ...,但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債權成立后公司分立的,債權人有權要求分立后的兩家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無權要求未到期的債務提前償還。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物業管理公司讓業主填表、簽訂物業管理公約、交費、給鑰匙等等。作為房屋買賣關系當事人的開發商,必須向業主交付房屋,而不能把物業管理法律關系中的內容再強加到房屋買賣關系中來。如果開發商以業主完成物業管理法律關系中的義務作為交付房屋的條件,這就是變相增加業主的合同義務與責任,是不符合《合同法》等法律的規定的。總的說來,無論是開發商也好,物業管理公司也好,都不能因為業主沒有簽訂物業管理公約、對物業管理費有意見而拒絕給業主辦理入住手續、不給業主鑰匙等,這種行為構成開發商對業主的違約,也是對業主權益的侵害。那么物業公司是否有權以業主拒簽《物業公約》為由扣押房屋鑰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我國法律規定,物業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應當付出的費用的叫物業管理費,而顧名思義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的主體當然就是物業公司但是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越來越多的業主都會以各種理由拖欠他們應繳的物業管理費。原物業公司可自行收取,或委托新公司收取。第四十一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那么物業公司是否有權收取滯納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不過在實際中其實在定情況下還是得有物業管理采取停水停電的措施。按規定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停止供水供電的情況如下1、業主欠繳水費電費而物業管理公司獲授權代收代繳時可以停水停電。例如遭遇火災時物業有權根據具體情況停電業主家無人時遇爆水管物業可停水。當然要是物業公司在接到停水停電的通知后要沒有特殊情況招呼都不打就對業主停水停電的那么就需要對業主的相關損失進行賠償了。例如到縣級以上的房管局物業科進行投訴。那么什么情況下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停水停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交納物業管理費是對其他業主的義務和責任物業管理是基于業主對住宅樓宇的公共部分以及小區公設施的共有權而產生的,對物業的維護是共有人共同的義務。物業管理費,是因為管理共有財產而發生的費用。《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罰款是一種行政處罰行為,物業管理公司不是行政主體,因而沒有罰款的權利。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是一種平等的合同關系,物業管理公司不能凌駕于業主之上設立處罰權。那么不交物業費的業主,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處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車輛所有權轉移以實際交付為準,試車員撞人致死公司被判擔責2005年8月25日上午,成都市某汽車公司的試車員鐘某駕駛一臨時牌號小型普通客車在成都城北一道路上超速行駛時,與逆向騎自行車的田某發生碰撞,結果致田受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因為依照法律規定,汽車的所有權的轉移要以實際交付為準,而該案中的相關當事人卻均未能舉證證明事故車在發生事故前已經交付潘某,這樣事故車的所有人還是汽車公司,因此其就應對其試車員的行為負責,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那么車輛所有權轉移以實際交付為準,試車員撞人致死公司被判擔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因此,物業公司并無停水停電的權利,享有停水停電權利的權利人是供水公司和電力供應公司。同樣,當得到授權后,物業公司也不得以業主為繳納物業費為由而拒收上述費用,甚至擅自停水停電,因此造成損失的,物業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物業物業公司在得到相應的單位授權后,有權收取水、電、氣等費用。物業公司因物業費未繳納便采取停水停電的方式不僅是違約行為,也是侵權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那么物業公司有權以停水斷電的方式催繳物業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但是,依據我國有關金融機構的法律規定,從事商業貸款業務的,只能是依法設立,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第一種觀點認為,小額貸款公司對小微企業發放貸款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第二種觀點認為,小額貸款公司對小微企業發放貸款的借款合同的效力需區別對待。故應當區別對待城市和農村的小微企業;對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在小額貸款公司面向農戶和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進行審查等,以此認定不同借貸行為的性質與效力,對此分別作出裁決。基于上述規定,小額貸款公司對外發放貸款的借款合同應歸于無效。那么小額貸款公司對小微企業發放貸款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債權轉讓,是指合同債權人將其債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其性質上仍然是一種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構成要件,即要求轉讓方和受讓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雙方債權轉讓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詐、脅迫、乘人之危及損害國家、集體、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蓋不法的目的。債權轉讓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轉讓方與受讓方存在著債權債務關系或其他關系。(三)債權轉讓與債權的代位權及撤銷權代位權及撤銷權的行使是按照法律的規定,在債務人實施損害其債權行為時,由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主動向第三人行使原債務人的債權或撤銷權。那么法人代表有權代表公司進行轉讓債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公司債務則是民法中債務概念與公司的簡單組合包括貸款、應付賬款、未付款的采購件等等。愛人與子女不善于管理,把公司暫時交給老板的親哥經營,老板生前背負的債務,債主是否有權干涉公司的內務,變賣公司的資產呢?如果是公司的債務,可以起訴公司承擔責任;如果是老板個人債務,可以起訴他的繼承人承擔債務。充分調研市場,獲取有利的經濟信息,運用合理合法的方式進行“債務重組”。爭取以閑置的資產來抵消所應償還的債務,優化公司的資金結構,降低資產負債比例,從而獲得一石二鳥的功效。在無資金還債時,公司要積極與債權人溝通,及時將債務轉化為資本(股本)。那么老板死亡后債主是否有權變賣公司資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區某小區院內,50多歲的趙女士和兒子、兒媳、孫子一家人晚飯后悠閑散步。 趙女士在踩到一個看起來外觀完好的井蓋時,不料井蓋竟然發生了180度翻轉,致使趙女士墜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趙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隊求助,將趙女士從深井中解救出來并送往醫院搶救。經診斷,墜落深井造成趙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脛骨平臺骨折、踝關節骨折等全身多處損傷。 出院之后,趙女士及家屬多次找物業公司溝通賠償款的事情,但是物業公司認為“趙女士要的賠償款過高,而且物業公司已經墊付了醫療費28萬元”,不同意對趙女士進行合理賠償。 委托專業人員才能安心休養 趙女士的家人對于物業公司拒絕賠償的態度非常氣憤,但是也無計可施。一家人為了賠償的事情急得焦頭爛額,導致趙女士無法安心養傷,子女也無法安心工作。 經過一家人商量后,一致決定委托律師來辦理,這樣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賠償款,傷者及家人也能節約時間,各自安好。 經過充分的咨詢溝通,在2022年9月2日,趙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拿到應得的賠償。 元甲律所專案組研究案情,積極指導趙女士準備錄音、現場照片、醫療費用票據等各類證據材料,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主張合理賠償。 03物業公司擔責 獲得滿意賠償 為了避免物業公司對趙女士傷殘情況不認可,元甲律師為趙女士申請了訴中傷殘鑒定和三期鑒定。 經鑒定趙女士的傷情構成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傷殘賠償指數25%;建議誤工期為210日、護理期為120日、營養期為120日。 庭審過程中,物業公司為了逃避自身責任,辯稱“趙女士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對損害后果承擔部分責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為責任的承擔問題。 針對責任問題,元甲律師專業解析,并具體分析事故發生過程: 事故發生時,雖然未天黑,但涉案井蓋位于小區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觀完好,看不出任何異樣,也沒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標識,任何人經過井蓋都無法知悉井蓋損害的情況,無法對此作出判斷并采取措施,故趙女士作為小區居民不應當承擔責任。 而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的管理者,未進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蓋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貨車碾壓損壞的情況下不作為,導致趙女士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理當承擔全部責任。 法官十分認可元甲律師的庭審意見,一審法院判決物業公司承擔全部責任,趙女士不承擔責任,由物業公司除已墊付的醫療費28萬元,另外賠償趙女士52萬余元。 趙女士以及家人對賠償金額表示非常滿意!歷經一年的時間,元甲專案組溫暖陪伴當事人及家人度過了每一個艱難的時刻,常常幫助、總是安慰,終于圓滿解決了他們的難題! 律師點評 只有委托專業律師,對案件進行專業的分析,才能制定對當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為當事人爭取利益。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
公司拖欠包工頭工程款提起訴訟的條件: 1、準確選擇被告。 在提起訴訟之時只要選擇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方式的任何當事人,包括一人或幾人作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選擇的首要標準或前提條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證據資料必須充分。 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3、準確合理的訴訟請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是可以作為一項獨立的訴訟請求提出的,所以為保障訴訟后利益的最大化,當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訴訟請求時,盡量同時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這一請求。 4、訴訟請求的范圍。 在訴訟案件中,只要當事人能夠舉證,法院是支持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的。
車禍擔保人承擔的責任: 1、賠償責任:車禍擔保人的主要責任是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對受害人進行賠償。車禍擔保人應當根據保險合同的條款和條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金額進行賠償。 2、追償責任:車禍擔保人在賠償受害人后,有權向肇事方追償。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賠償責任,車禍擔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償,并在追償成功后將追回的金額歸還給保險公司。 3、協助調查責任:車禍擔保人有責任協助調查事故的真實情況。他們可以派出專業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收集證據和相關材料,以確保賠償的公正性和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