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能否有權行使保險代位求償權

導讀:
保險公司能否有權行使保險代位求償權只要達到保險規定的條件,保險公司有權行使保險代位求償權。第六十一條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被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可以扣減或者要求返還相應的保險金。那么保險公司能否有權行使保險代位求償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險公司能否有權行使保險代位求償權只要達到保險規定的條件,保險公司有權行使保險代位求償權。第六十一條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被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可以扣減或者要求返還相應的保險金。關于保險公司能否有權行使保險代位求償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險公司能否有權行使保險代位求償權
只要達到保險規定的條件,保險公司有權行使保險代位求償權。
《保險法》
第六十條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前款規定的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取得的賠償金額。
保險人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不影響被保險人就未取得賠償的部分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十一條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后,被保險人未經保險人同意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的,該行為無效。
被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可以扣減或者要求返還相應的保險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