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

導讀:
當下租房子的為大多數,租一間房子,房東會提供一份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簽字后各自保留一份。租賃合同會寫清租期、租金及違約條款等。有時候因為工作單位變動,租客會不想繼續住下去,提前解除租賃合同。





當下租房子的為大多數,租一間房子,房東會提供一份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簽字后各自保留一份。租賃合同會寫清租期、租金及違約條款等。有時候因為工作單位變動,租客會不想繼續住下去,提前解除租賃合同。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承租人拒絕履行租賃合同給出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出租人作為守約方也負有減少損失擴大的義務,具體損失數額由法院根據合同的剩余租期、租賃房屋是否易于再行租賃、出租人另行出租的差價,承租人的過錯程度等因素予以酌定,一般以合同約定的三至六個月的租金為宜。出租人因自身事由主張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的,不符合合同法規定的法定解除條件,承租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雖然北京高院的上述規定并沒有明確賦予承租人解除權,但由于法院可以直接判決解除合同,實質上是賦予了承租人的解除權。那么承租人能否單方解除租賃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并就解除商鋪租賃合同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一、雙方簽字生效后乙方在天內將鋪位退回甲方。一般情況下房屋租賃合同中有租期規定的承租人、出租人雙方不得提前終止租賃合同否則即是違約行為要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那么房屋租賃合同甲方違約情況怎么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可以做類似如下的約定: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承擔3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時能以不低于原租賃合同的條件,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則承租人不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承擔3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時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區為承租人另外尋找到與原租賃房屋、租金標準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費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那么房屋租賃合同如何提前解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沒有約定的則針對剩余租賃期內附合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同時如給承租人造成其他損失的還應承擔其他違約責任。()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時承租人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實踐中主要依據雙方違約行為的性質、違約事實、違約原因、主觀心態等情節綜合認定各自的過錯大小。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那么1、經出租人同意的裝飾裝修,租賃合同解除時,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應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未按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拖欠租金達到一定期限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擅自轉租、轉借、換租房屋或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得請求支付違約金。出賣、轉租房屋時,未按法律規定保證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或優先承租權的,應負責賠償損失。那么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同時,《民法典》規定,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例如承租人用租賃的客運汽車來拉客,致其超重損壞的,要成賠償責任;又如承租人擅自改變房屋主體結構的,要承擔賠償責任。那么土地租賃合同出租人違約解除的責任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如果發生承租人違約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要求承租人支付違約金或實際損失賠償金,以彌補自己的損失,由于李女士提前解除合同導致張先生無法繼續租賃收益,因此應當根據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和未履行的租期計算租金差價,具體而言,李女士應按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和未履行的租期支付租金差價,并承擔因此給張先生帶來的其他損失,結論在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承租人違約提前解除合同給出租人帶來了一定的損失和風險,承租人違約提前解除合同的賠償范圍1、直接損失賠償在租賃合同中,如果承租人違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的直接損失主要為租金收入的損失。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次承租人要求承租人解除合同并賠償裝修等添附損失的,屬于合同當事人之間的糾紛,一般無須追加出租人為案件的第三人。相關法律法規第十七條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十八條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出租人請求負有騰房義務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騰房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二十二條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那么解除租賃合同的次承租人訴訟糾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租賃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租賃期限的,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通常要承擔違約責任。沒有約定的,應看租賃合同能否繼續履行。如果租賃合同未對租賃合同提前解除的賠償問題作出約定,承租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由承租人賠償出租人的損失。剩余租期不滿3個月的,賠償數額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計付。那么解除租賃合同通知書需要提前多久通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提前退租的方式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房東與租客協商一致退租,但是通常都會算上違約責任。根據租房合同的具體約定,當初交付的押金有可能不退。租客可以單方解除合同的情形1、出租人未按時交付房屋,經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付;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實現房屋租賃的目的;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4、出租人不履行檢查維修義務,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那么租房合同可以提前解除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但是租賃合同約定的租房期限還沒有到,租房人徐小姐又沒有能力支付房租,喬女士想咨詢是否可以中止租賃合同?那么租賃合同承租人支付租金違約的狀況怎樣解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出租人違約、租賃合同中約定或法定的解除條件發生后,承租人可以行使解除權主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2、法律主觀: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條件 房屋 租賃合同 可以因為期間屆滿而終止,或者期限雖然沒有屆滿但是出現了法定或約定的事由而由當事人雙方或一方解除合同的,租賃合同也會因此而終止,簡述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1、約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認為解除合同比繼續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據合同自由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如果在租房子的過程中,租客由于工作調動等一些原因而導致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這時候租客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此,承租人要承擔提前退租的違約責任,賠償由于違約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自然,違約的一方需要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的約定,同時結合《民法典》中的有關規定,向另一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比如賠償因為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按照約定對守約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等等。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未對火災事故的原因及責任作出認定。根據我國《合同法》第222條規定,超市作為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這既是合同之約定,也是法定義務。在承租人某超市違背妥善保管義務,致使租賃物倉庫毀損的情況下,其理應承擔賠償責任。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對自己違反合同義務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應當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侵權責任,是指違法行為人對侵害他人的財產權、人身權等所造成的法律后果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那么倉庫在租賃期間著火的責任是否應由承租人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分享一些股權糾紛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權糾紛案 案情:美康生物與全資子公司原股東姚丹華因股權轉讓糾紛,歷經多次審理,最終在2025年3月4日由寧波中院維持一審判決,駁回姚丹華上訴。姚丹華需承擔14萬元案件受理費。 裁判要點:股權轉讓糾紛中,若受讓方未按協議履行義務,轉讓方有權提起訴訟。法院判決后,執行情況可能影響公司利潤。 2. 出資瑕疵股權轉讓糾紛 裁判要旨:出資瑕疵的股東轉讓股權,若受讓方明知或應知瑕疵,仍需承擔出資瑕疵責任。股權轉讓的本質是股東資格的轉移,而非單純出資義務的轉移。 3. 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糾紛 裁判要旨: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合同需經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2016年后,負面清單以外的股權轉讓適用備案制,備案不再構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權糾紛的常見類型 1. 股權轉讓合同效力爭議 包括代簽行為、隱瞞債務、侵犯優先購買權等問題。例如,轉讓方隱瞞目標公司債務,受讓方可主張撤銷合同。 2. 股權轉讓款支付糾紛 受讓方未按約定支付轉讓款,轉讓方可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支付違約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讓方未支付第二筆轉讓款,被裁決支付840萬元及50%違約金。 3. 出資瑕疵與責任承擔 未屆出資期限的股權轉讓后,原股東仍需在未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責任。 4. 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糾紛 隱名股東雖未登記,但可通過協議確認股東資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據《股權認購協議》確認隱名股東身份。 最新動態與司法實踐 1. 股東損害債權人利益糾紛 北京西城法院發布典型案例,明確股東抽逃出資、違法減資等行為需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一人公司財產混同時,適用舉證責任倒置規則。 2. 仲裁案例中的違約金爭議 某仲裁案例中,違約金約定為轉讓款的50%,仲裁庭綜合考慮資金占用損失,支持了該約定。 建議與啟示 1. 對轉讓方的建議 確保股權轉讓協議條款明確,避免隱瞞債務或出資瑕疵。 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保障自身權益。 2. 對受讓方的建議 在受讓股權前,進行盡職調查,核實目標公司債務及股權狀況。 明確約定轉讓款支付方式及時間,避免糾紛。 3. 對債權人的建議 關注公司股東出資情況,發現抽逃出資或違法減資時,及時主張權利。
未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否生效? 舉個栗子:大牛將股權賣給富貴,簽約后未在30天內辦理變更登記,之后大牛覺得賣虧了,遂反悔并主張合同未生效。 關于合同生效與報批義務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該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關于市場主體變更登記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應當自作出變更決議、決定或者法定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屬于依法須經批準的,申請人應當在批準文件有效期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此條規定是指決議和決定,并非協議。 (2008)開民初字第134號判決書的觀點:未經登記并不能認定股權轉讓協議的無效,因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是宣示性登記而非設權性登記。是市場部門為了便于管理,為滿足公開查詢目的所進行的股東信息登記。真正決定股東身份的并非登記行為,而是股東名冊、股東出資證明以及股東實際行使股東權利等實質行為。所以大牛的主張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相關風險呢? 如果是賣方: 1.盡量約定先收錢,再辦理變更登記; 2.約定自己只有配合義務; 3.不接受未及時配合辦理登記過重的違約責任; 4.移交后及時辦理登記; 5.約定買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的違約責任。 如果是買方: 1.盡量約定先登記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較大尾款); 2.就賣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約定較重違約責任; 3.約定公司本身為登記的義務人且承擔違約責任且與賣方承擔連帶責任(買方原因除外)。
?? 捍衛權益,勝訴捷報 ?? 代理濱州某公司成功解決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法院判決: ? 合同解除,全額追回30萬元履約保證金; ? 利息支持,按LPR四倍計算逾期損失; ? 專業論證,精準鎖定違約責任! 工程停工≠權益受損!天用律師以法律為盾,助企業高效止損、依法維權!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車禍擔保人承擔的責任: 1、賠償責任:車禍擔保人的主要責任是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對受害人進行賠償。車禍擔保人應當根據保險合同的條款和條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金額進行賠償。 2、追償責任:車禍擔保人在賠償受害人后,有權向肇事方追償。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賠償責任,車禍擔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償,并在追償成功后將追回的金額歸還給保險公司。 3、協助調查責任:車禍擔保人有責任協助調查事故的真實情況。他們可以派出專業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收集證據和相關材料,以確保賠償的公正性和準確性。
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不遷出戶口要承擔違約責任,原告主張被告需要承擔36.9萬元的違約金,我方代理被告只需承擔4萬元,為客戶減少了損失。雙方簽署合同時務必要認真審核合同條款,一旦簽字后對雙方都有約束力,盡量避免糾紛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