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報銷和生育津貼是否分開



生育津貼是指根據享受生育保險的個人的繳費基數、產假時長確定的其生育期間的補助。在生育保險的報銷時包括了生育醫療報銷和生育津貼撥付。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1、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2、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