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可以起訴物業公司嗎?



可以。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小區無業委會的,業主與物業公司產生民事糾紛的,業主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物業,起訴時要提交起訴書。物業公司與業主的關系是合同關系,業主聘請物業公司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果發生糾紛,是可以通過法律渠道來解決的。在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時,業主有權拒絕支付物業管理費用,并有權提出賠償請求。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對建設單位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業主有權依法更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