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合同,物業公司能否起訴業主?

導讀: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dquo,若業主提出未收到催交的抗辯意見,物業服務企業不能提交有效證據證實已履行了依法催交義務,法院依法可以駁回起訴,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或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相關行業規范確定的維修、養護、管理和維護義務,業主請求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dquo,若業主提出未收到催交的抗辯意見,物業服務企業不能提交有效證據證實已履行了依法催交義務,法院依法可以駁回起訴,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或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相關行業規范確定的維修、養護、管理和維護義務,業主請求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
我沒與物業公司簽合同,物業公司憑什么起訴我?
物業服務合同有四種情形:一是開發商依法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二是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三是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單獨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四是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后,物業服務企業持續為小區業主提供服務,形成事實上物業服務合同關系。
業主自收房(收到收房通知,業主自身原因未收房,以通知的期限日視為收房)時起,即占有、使用房屋并享受物業服務,應當交納物業費。業主如果以并非合同當事人為由提出抗辯,人民法院將不予支持。
未向我催要過物業費,物業公司能直接起訴我嗎?
經依法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有權訴請至法院要求業主支付物業費。
若業主提出未收到催交的抗辯意見,物業服務企業不能提交有效證據證實已履行了依法催交義務,法院依法可以駁回起訴。
但物業服務企業依舊有權在履行催交義務程序后重新向業主提出支付物業費的訴訟主張。
我未入住也要交物業費嗎?
有的業主認為,沒有入住(指收房或視為收房后)即沒有享受物業服務的理解,是一種誤解。
根據《湖南省城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第六條:“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規定,業主以此抗辯拒交物業費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實踐中,物業服務企業為鼓勵未入住業主配合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可以協商解決。
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太差了我可以不交納物業費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或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相關行業規范確定的維修、養護、管理和維護義務,業主請求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即,業主拒絕或少交納物業費需要基于合法的正當事由。
但業主應當提供證據加以證明,若未能提交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物業服務企業違約事實的,抗辯意見將無法得到法院支持。
房屋質量有問題,問題不解決我可以不交納物業費嗎?
業主所有的建筑物專有部分即自有房屋出現滲水、墻體開裂等質量問題,維修義務的承擔主體應視具體情況而確定:如果房屋在法定或約定保修期和保修范圍內,由建設單位(開發商)承擔維修義務;質保期屆滿后,房屋專有部分由業主或侵權人承擔維修義務。
對業主專有部分房屋質量出現問題,物業服務公司負有協調和緊急處理之責任。但該糾紛,是業主與開發商之間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或與侵權人之間的侵權責任糾紛,屬物業服務合同之外的另一法律關系。業主可依法向開發商或侵權人主張損失,不能以此為由拒交物業服務費。
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可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物業服務企業根據業主的委托管理的,應接受業主的監督。
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于業主共有。若物業服務企業需使用物業維修資金用于電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維修,需經法定程序由業主共同決定。
鄰居私搭亂建,業公司不作為,我可以不交納物業費嗎?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但無行政執法權,只能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對于小區存在的違章搭建等影響秩序的行為,如物業服務企業履行了監督和督促整改、制止義務并及時上報行政管理部門,即可認為其履行了相應的物管職責,業主不能以此為由不交納物業費。
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業主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房屋被盜,我可以不交納物業費嗎?
業主房屋被盜時,物業服務企業是否承擔賠償責任,應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予以確定。
如果合同約定物業服務企業負有財產保管服務責任,在發生業主財產被盜事件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合同約定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財產保管服務,則要根據物業服務企業履行安保義務的過錯情況來決定是否要承擔或承擔多少賠償責任。
實踐中,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主要是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而并不包括對住戶室內財產的安全保衛工作。故在訴訟過程中,物業服務企業一般只需對已盡到安保義務承擔舉證責任。
雖然,物業服務企業在未盡安保義務情況下對業主被盜承擔過錯責任,但并不意味著其對小區內盜竊行為的發生承擔全部責任。一方面,需要明確物業服務企業安保義務范圍,查實物業服務企業的過錯程度;另一方面,業主也應對被盜事實和實際遭受損失金額承擔舉證責任。即業主被盜的直接責任人是盜竊者,物業服務企業僅需在其失職的過錯范圍內承擔責任。
別人不交,我也可以不交嗎?
通過良好的物業管理和服務,業主可達到房產保值、增值目的,而物業服務企業則可通過優質管理樹立“品牌效應”。物業服務費是物業服務企業提供服務的經濟基礎,也是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原始動力。業主無正當理由跟風不交物業費,不利于全體業主的權益保護以及整個小區的健康運轉。
業主認為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不符合約定的,可以通過成立業主大會另行選擇物業服務機構或與物業服務企業進行其他合理方式的溝通,要求物業服務企業提高物業服務水平與質量,而并非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
去法院開庭太麻煩了,我可以不去開庭嗎?
實踐中,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標的較小、雙方爭議不大,大部分案件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的特邀調解員組織雙方進行訴前調解或雙方自行協商達成和解,是無須負擔訴訟費用、高效便捷的解紛方式。由物業服務企業向法院申請撤訴結案。
如未能與物業服務企業于開庭前達成和解,業主應仔細閱讀法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應訴材料,積極收集證據,行使好訴訟權利,準時參加訴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若成為被告的業主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法院將依法缺席審理和判決。
物業公司斷水斷電還罰款,我可以起訴嗎?
物業服務合同與供水供電合同系兩個獨立合同。享有停水停電權利的權利人系水電供應公司而非物業服務企業。即使水電供應企業授權物業服務企業代其收取水電費,物業服務企業也無權實施斷水斷電措施。
另外,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系平等合同關系,物業服務企業不能凌駕于業主之上設立處罰權。若物業服務企業出現擅自處罰的行為,其行為無法可依,不具有約束力。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提供相應服務。若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合同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依法應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法院判決應當交物業費,我不主動履行會有啥后果?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當事人必須履行。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如法院生效判決確定業主向物業服務企業支付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拒絕履行,物業服務企業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業主將被列為被執行人。法院將發出執行通知,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權、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并有權根據不同情形在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范圍內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視情節,還應將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或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將被執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義務的信息向其所在單位、征信機構以及其他相關機構通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生效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即,除了負擔由法院生效判決確認的由業主支付的物業費、違約金、訴訟費等外,還要加倍支付遲延履行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