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變門廳業主起訴索賠 開發商一審賠償2.5萬

導讀:
走廊變門廳業主起訴索賠 開發商一審賠償2.5萬業主周女士在買房時,看到購房合同所附平面圖顯示其所購房屋門口是一通道,而交付時卻變成了門廳,成為全樓居民進出的必經之地,生活噪音嘈雜不斷, 每天擾得她心煩意亂。為此,周女士將開發商告到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要求賠償她因噪音造成的健康及精神損失共計126000元。周女士訴求明顯過高,法院予以適當調整。那么走廊變門廳業主起訴索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走廊變門廳業主起訴索賠 開發商一審賠償2.5萬業主周女士在買房時,看到購房合同所附平面圖顯示其所購房屋門口是一通道,而交付時卻變成了門廳,成為全樓居民進出的必經之地,生活噪音嘈雜不斷, 每天擾得她心煩意亂。為此,周女士將開發商告到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要求賠償她因噪音造成的健康及精神損失共計126000元。周女士訴求明顯過高,法院予以適當調整。關于走廊變門廳業主起訴索賠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走廊變門廳業主起訴索賠 開發商一審賠償2.5萬
業主周女士在買房時,看到購房合同所附平面圖顯示其所購房屋門口是一通道,而交付時卻變成了門廳,成為全樓居民進出的必經之地,生活噪音嘈雜不斷, 每天擾得她心煩意亂。為此,周女士將開發商告到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要求賠償她因噪音造成的健康及精神損失共計126000元。
2002年3月26日,周女士與小區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豐臺區馬家堡地區一套期房。該商品房買賣合同所附平面圖標示周女士所購房屋在首層的位置,房屋門口為走廊。但2002年底開發商交房后,周女士發現她所購房屋戶門正對著門廳和樓門,卻沒有走廊。
法院審理后認為,從商品房買賣合同所附平面圖及另一棟樓標準層平面圖來看,周女士所購房屋戶門前應為走廊,而開發商交付的房屋戶門前為門廳,開發商的行為已違反了合同約定,且其所交付房屋在首層的位置與周女士所受噪音之擾有因果關系。因此,開發商應當承擔適當的違約責任。周女士訴求明顯過高,法院予以適當調整。法院判決開發商賠償周女士2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