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成都)交通事故人身損害侵權賠償最新標準

導讀:
一、四川全省各地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等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間在2014年5月1日到2015年4月30日期間的適用以下數據進行計算1、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8元2、全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7,895元3、全省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6,343元4、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6,127元5、四川省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41795元二、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間在2015年5月1日之后的將起用新的賠償到時另行規定。那么2015年四川(成都)交通事故人身損害侵權賠償最新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四川全省各地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等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間在2014年5月1日到2015年4月30日期間的適用以下數據進行計算1、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8元2、全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7,895元3、全省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6,343元4、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6,127元5、四川省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41795元二、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間在2015年5月1日之后的將起用新的賠償到時另行規定。關于2015年四川(成都)交通事故人身損害侵權賠償最新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四川全省各地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等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間在2014年5月1日到2015年4月30日期間的適用以下數據進行計算
1、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8元
2、全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7,895元
3、全省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6,343元
4、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6,127元
5、四川省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41795元
二、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間在2015年5月1日之后的將起用新的賠償到時另行規定。
律師重要提示
(1)實際計算過程中應該先扣出交強險應賠償部分(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先行賠償醫療費最高限額為1萬元死亡傷殘最高限額為11萬元財產損失最高限額為2000元)超過部分再按責任分擔
(2)傷殘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農村標準只有城鎮標準的三分之一左右受害者雖然是農村戶口(或者未征地農轉居)但只要具備“經常居住地在城鎮”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為城鎮”兩個條件之一的就應當按城鎮標準計算傷殘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
(3)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超過訴訟時效后如對方拒絕賠償將有可能導致索賠失敗所以建議當事人遇到類似問題時最好及時聘請本地或者周邊地區專業交通事故律師代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