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交通事故賠償最新標準

導讀:
全省各中級人民法院相關民事審判庭、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民庭為了正確理解和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和第三十五條之規定省法院從國家統計局四川調查總隊和四川省統計局取得了四川省2014年度有關統計數據。因此省法院原則上將每年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視為一個統計年度即每年自5月1日起適用前一年度的統計數據。那么2015年四川省交通事故賠償最新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全省各中級人民法院相關民事審判庭、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民庭為了正確理解和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和第三十五條之規定省法院從國家統計局四川調查總隊和四川省統計局取得了四川省2014年度有關統計數據。因此省法院原則上將每年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視為一個統計年度即每年自5月1日起適用前一年度的統計數據。關于2015年四川省交通事故賠償最新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全省各中級人民法院相關民事審判庭、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民庭
為了正確理解和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條和第三十五條之規定省法院從國家統計局四川調查總隊和四川省統計局取得了四川省2014年度有關統計數據。現將該數據印發你們在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參考
1、2014年度四川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81元
2、2014年度四川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8,803元
3、2014年度四川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8,027元
4、2014年度四川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7,110元
5、2014年四川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45,697元
6、2014年度分行業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見附表
另由于上一年的統計數據須次年5月才能在統計局取得。因此省法院原則上將每年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視為一個統計年度即每年自5月1日起適用前一年度的統計數據。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2014年度各行業平均工資表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
2015年6月10日印發
附
四川省2014年度各行業平均工資表
項目2014年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元)
經濟類
(一)國有單位就業人員57,018
(二)城鎮集體單位就業人員43,707
(三)內資外資和港澳臺投資單位就業人員49,435
(四)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32,671
行業門類
一、農、林、牧、漁業34,203
二、采礦業46,595
三、制造業40,486
四、電力、燃氣、水的生產和供應業46,409
五、建筑業38,303
六、批發和零售業39,361
七、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55,458
八、住宿和餐飲業31,013
九、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62,052
十、金融業80,704
十一、房地產業43,439
十二、租賃和商務服務業41,304
十三、科學研究、技術服務業73,246
十四、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36,497
十五、居民服務、修理和其它服務業31,642
十六、教育業51,753
十七、衛生和社會工作61,092
十八、文化體育和娛樂業45,614
十九、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52,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