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傭越南非法勞工有什么懲罰?



外國人在我國非法就業(yè)以及單位非法聘用外國人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非法聘用外國人的,處每非法聘用一人1萬元、總額不超過10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十三條 外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非法就業(yè):
1、未按照規(guī)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在中國境內(nèi)工作的;
2、超出工作許可限定范圍在中國境內(nèi)工作的;
3、外國留學生違反勤工助學管理規(guī)定,超出規(guī)定的崗位范圍或者時限在中國境內(nèi)工作的。
第八十條 外國人非法就業(yè)的,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介紹外國人非法就業(yè)的,對個人處以每非法介紹一人5000元、總額不超過50000元的罰款;對單位處每非法介紹一人5000元,總額不超過100000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國人的,處每非法聘用一人1萬元、總額不超過10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