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是否可以形成雇傭關系

導讀: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夫妻之間是否可以形成雇傭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夫妻之間是否可以形成雇傭關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夫妻之間是否可以形成雇傭關系
1、夫妻之間是不可以形成雇傭關系的,通常情況下,夫妻之間存在共有關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享有共同的處分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條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夫妻離婚時的共同財產如何處理
1、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離婚時的共同財產的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確定,如果無法協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