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增值部分是否可以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導讀:
房屋的增值部分是否可以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首先,雙方共同償還的那部分貸款,如果發生在沒有特殊身份關系的當事人之間,可以認為它是一種借貸關系或贈與關系,不會產生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從婚姻關系的角度出發,夫妻出資購房或還貸,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其目的必然是建立并形成共同財產。根據我國有關證據規則的規定,夫妻雙方共同還貸行為也應推定為是取得共有產權的一種意思表示。這是形成共同財產的主觀因素。其次,不能否認婚前已取得房產證的一方,其所持有的權證確為代表物權的有效憑證,但它在具有公信力的同時,并不能認定該產權完全是個人所有的產權。那么房屋的增值部分是否可以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房屋的增值部分是否可以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首先,雙方共同償還的那部分貸款,如果發生在沒有特殊身份關系的當事人之間,可以認為它是一種借貸關系或贈與關系,不會產生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從婚姻關系的角度出發,夫妻出資購房或還貸,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其目的必然是建立并形成共同財產。根據我國有關證據規則的規定,夫妻雙方共同還貸行為也應推定為是取得共有產權的一種意思表示。這是形成共同財產的主觀因素。其次,不能否認婚前已取得房產證的一方,其所持有的權證確為代表物權的有效憑證,但它在具有公信力的同時,并不能認定該產權完全是個人所有的產權。關于房屋的增值部分是否可以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房屋的增值部分是否可以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可以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首先,雙方共同償還的那部分貸款,如果發生在沒有特殊身份關系的當事人之間,可以認為它是一種借貸關系或贈與關系,不會產生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但是,如果共同還貸是發生在夫妻這樣的特殊關系下,就不能簡單地認為是一種借貸關系。從婚姻關系的角度出發,夫妻出資購房或還貸,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其目的必然是建立并形成共同財產。根據我國有關證據規則的規定,夫妻雙方共同還貸行為也應推定為是取得共有產權的一種意思表示。這是形成共同財產的主觀因素。
其次,不能否認婚前已取得房產證的一方,其所持有的權證確為代表物權的有效憑證,但它在具有公信力的同時,并不能認定該產權完全是個人所有的產權。基于上述主觀因素,并在能證明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前提下(該行為已經作為一種法律推定得到承認),參與還貸的一方有權確認對房屋的部分共有權。這是形成共同財產的客觀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