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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上市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的流程是:1、提議召開董事會;2、在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3、由董事長主持召開,包括提名、選舉、讀票、公示等;4、作出決議。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每次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會,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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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⑶出質人如為法人,另須有法人董事會同意股權出質的決議。㈡ 國有獨資公司股權質押國有獨資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種特殊形式,《公司法》規定,國有獨資公司的資產轉讓,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辦理審批和財產轉移手續。因此,國有獨資公司的股權在對股東以外的人出質時,須報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準。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質押須經審批機關批準。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那么上市公司股權質押操作流程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馮清琴律師
2022.02.1058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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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董事會內部接受委任擔當經理職務,并就該職務負有專業責任的董事。一般執行董事這種設定是出自股東人數少或者規模比較小的公司,由于沒有董事會,執行董事就相當于董事長,總經理在公司架構里面屬于董事長任命的,公司小,就由執行董事長任命,如果兼總經理,就是說公司的決策人是這個執行董事兼總經理,由這個人承擔所有的決策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條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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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不存在合同無效情形,則行為人與失信被執行單位簽合同有效的,但是失信被執行單位其誠信有一定問題,因此行為人應當謹慎考慮之后,再決定是否與其簽訂合同。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錄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并通過該名單庫統一向社會公布。中國將對嚴重危害正常秩序的失信行為責任人實施聯合懲戒。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采取的行為: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那么與失信被執行單位簽合同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王熙律師
2021.12.2373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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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設董事會的公司,才會設立董事長職務,而對于股東人數少或者規模小的公司一般不設董事會,設定執行董事即可。但董事長及執行董事均有義務主持股東會議,且不得兼任監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四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第四十五條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第五十條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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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采取的行為: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規定目的這個司法解釋的出臺,旨在指導各級法院正確有效使用信用懲戒措施,建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促使失信被執行人盡快履行義務,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那么被執行人的車輛能上高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吳夢云律師
2022.02.0318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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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陽律師
主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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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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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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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質押。4)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符合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其他限制性規定。(三)信托方案設計須明確標的股票的質押率上限和每股受讓價格上限,并按照“質押合同簽署日前一日質押股票的20日均線價格*公司覺得的抵押率”與“公司決策的每股受讓價格上限”孰低的原則確定最終受讓價格。(五)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質押的,出質人應當及時向上市公司董事會或監事會報告,上市公司應當進行信息披露。那么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融資的流程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孔孟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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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師
主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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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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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限責任公司要有自己的執行董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獨立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營職務。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條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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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一)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總額不得超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合并會計報表凈資產的50%。(三)上市公司不得為控股股東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關聯方、任何非法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四)上市公司《章程》應當對對外擔保的審批程序、被擔保對象的資信標準做出規定。(六)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應在年度報告中,對上市公司累計和當期對外擔保情況、執行上述規定情況進行專項說明,并發表獨立意見。那么上市公司給子公司提供反擔保是否可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任冰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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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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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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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履行董事職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五條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責如下:(一)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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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能否執行債務人在公司中的股權依據法律的規定,債務人不執行法院判決結果的,債務人如果在公司中有股份的,法院可以對股權進行查封、凍結。被凍結、拍賣股權的上市公司非依據法定程序確定為案件當事人或者被執行人,人民法院不得對其采取保全或執行措施。第四條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股權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作為債務人,如有償還能力的,人民法院一般不應對其股權采取凍結保全措施。拍賣是人民法院以公開的形式、競爭的方式,按最高的價格當場成交,出售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那么債權人能否執行債務人在公司中的股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段建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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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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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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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執行董事是在公司不設董事會的情況下才有的職位,是公司的經營管理人員,也是管理的最高層,由股東指定或選舉。但是公司上市以后,就會設董事會,不會再有執行董事的職位了,只有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是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的。是公司的管理最高層。執行董事,是指規模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設立董事會的情況下設立的負責公司經營管理的職務。獨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并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條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第一百二十二條 上市公司設獨立董事,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2、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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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上市公司及其股東的合法權益和證券市場的管理秩序。本罪主體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操縱上市公司從事不正當、不公平的關聯交易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那么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龍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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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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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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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法》規定執行董事的職責主要包括:1、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2、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3、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4、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5、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6、決定聘任或者解聘負責管理人員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條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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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目前對失信被執行人的主要限制有這些首先,會對上了失信名單的人,在執行信息網進行登記,任何人都可以根據基本信息要查詢到這些老賴,11、毀損、搶奪執行案件材料、執行公務車輛和其他執行器械、執行人員服裝以及執行公務證件,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除此之外,老賴不能再繼續在經營中做老板,當董事,監事之類的高管,總之就是要從生活出行到工作學習進行限制,10、對執行人員進行侮辱、圍攻、扣押、毆打,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5、具有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財產情況、違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令等拒不執行行為,經采取罰款或者拘留等強制措施后仍拒不執行的,6、偽造、毀滅有關被執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證據,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他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妨礙人民法院查明被執行人財產情況的。
王學瑞律師
2023.07.0617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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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學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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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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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執行董事任期不得超過3年;監事的任期為3年,由章程規定經理的任期。每屆任期不超過三年,但是可以連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五條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第五十一條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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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⑶出質人如為法人,另須有法人董事會同意股權出質的決議。)出質行為生效條件: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質押㈠一般規定根據《擔保法》規定,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因此,國有獨資公司的股權在對股東以外的人出質時,須報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準。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質押須經審批機關批準。那么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相關流程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姚平律師
2022.02.1056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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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屬于。屬于公司董事。董事長,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它不屬于公司雇員的范疇,理論是指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一)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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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操縱上市公司從事不正當、不公平的關聯交易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那么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陳明月律師
2022.01.1953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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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銘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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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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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相關法律對上市公司設立獨立董事的規定如下:1、獨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應當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2、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單獨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的股東可以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并經股東大會選舉決定;3、法律對上市公司設立獨立董事的其他規定。法律依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第四條
(一)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單獨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的股東可以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并經股東大會選舉決定。
(二)獨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應當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應當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并對其擔任獨立董事的資格和獨立性發表意見,被提名人應當就其本人與上市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其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發表公開聲明。
在選舉獨立董事的股東大會召開前,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按照規定公布上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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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如果債務人對債權人直接執行抵押物的行為提出異議,認為債權人的行為違反了法律規定或者抵押合同的約定,那么雙方就需要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爭議,如果債務人和債權人在抵押合同中有明確約定,即在債務到期未償還時,抵押物可以直接由債權人處理,那么債權人在遵守合同約定的前提下,可以不經過法院程序直接執行抵押物,(1)當事人設立抵押權的目的在于實現債權價值而非追求抵押物的使用價值,亦即提供抵押擔保是為了保證債務人能夠償還債務,進而保障債主的財產免受損失,這也是民法創設擔保物權的初衷。
楊一凡律師
2024.03.0831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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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嘉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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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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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執行董事和董事長不可以同時存在,原因如下:首先必須介紹公司組織架構,做一近似的類比:公司股東會相當于人大會議(權力機構),董事會相當于人大常委會(決策機構),董事長相當于人大常委會委員長/主任,法定代表人相當于國家主席。另:經理層相當于各級政府(執行機構),監事會相當于司法系統(監督機構)。一般的有限公司會成立董事會,同時設一個董事長;小公司由于股東較少,沒必要設立董事會,也就沒有董事長,只設執行董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條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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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申請執行人以被執行人一方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為由申請恢復執行,人民法院經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復執行,無書面協議的,執行人員應將和解協議的內容記入筆錄,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4、非強制性,即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已經達成的和解協議,法院只能依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而不能對該執行和解協議予以強制執行,在司法實踐中,法院的強制執行也是需要逐步進行的,在法院強制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自愿跟申請人和解的,也不排除當事人是想利用執行和解的機會轉移財產,否則,既然已經簽了執行和解協議,對方也不會不履行應盡義務。
李孟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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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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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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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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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新《公司法》健全了對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和人利益的保障機制,賦予股東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撤銷股東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要求公司回購股份權以及申請解散公司等權利,同時,還賦予債權人申請人院組織清算等權利。這些權利的實現,一方面需要民事審判程序加以具體確認,同時亦需要民事執行程序進行強制保障。[3] 本文擬就新《公司法》確認的中小股東和債權人若干權利在民事執行程序中的實現加以論述。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那么中小股東和債權人權利的民事執行保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劉曉紅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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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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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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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執行董事并不是一定要擔任法人代表的。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公司的執行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應當依法登記,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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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執行董事在任期未滿前可以離職,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建議召開股東會決定。那么執行董事可以辭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龍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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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東潔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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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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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任何公司都是股東會最大,它可以變更董事會,從而變更執行董事、法人代表和總經理。但股東會表決是以所占股份來決定的,并不是所謂的大股東來決定的(除非你一個人占股份50%以上或者有合計有50%以上的股份同意,注意是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一條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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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而連帶擔保責任則是指,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人,則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擔保人要錢。什么是失信被執行人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采取的行為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那么替他人擔保無力償是否會變成失信被執行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李楠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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