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他人擔保無力償是否會變成失信被執行人

導讀:
而連帶擔保責任則是指,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人,則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擔保人要錢。什么是失信被執行人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梢詫κ疟粓绦腥瞬扇〉男袨橐皇墙共糠指呦M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那么替他人擔保無力償是否會變成失信被執行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而連帶擔保責任則是指,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人,則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擔保人要錢。什么是失信被執行人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采取的行為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關于替他人擔保無力償是否會變成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真正無力償還的人不屬于失信老賴人,有償還能力和拒絕償還的人被定義為失信人員。那么替他人擔保無力償是否會變成失信被執行人呢?對于這個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具體闡述。
首先,我們要清楚擔保人的責任,從法律上來說,擔保責任分為一般擔保責任和連帶擔保責任。
一般擔保責任則是指債務人不能履行義務時,那么擔保人才開始承擔還款責任。也就是說,如果在合同糾紛沒有經過審判、仲裁,并且債務人的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舊不能履行債務前,那么債權人是沒有權利向擔保人要錢的。
而連帶擔保責任則是指,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人,則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擔保人要錢。打個比方來說,如果債務到期了而債務人卻失蹤了,那么債權人則可以直接向擔保人要錢。這既是法律上對擔保人的責任的具體劃分和規定。
然后咱們再來說如果債務人死亡的情況。這里我們必須明白一點,債務人死亡并不意味著無法償還債務,這兩者之間是沒有直接關系的。
因為,債務人雖然死了,但是他還有遺產可以用來償還債務。并且,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債務人的遺產是要優先用于債務償還的。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是需要先對債務人的遺產進行清算的,看是否能夠還清債務,如果可以償還債務,那么自然不用擔保人再來承擔,如果債務人的遺產無法還清生前債務,那么則需要擔保人償還剩余欠款。
什么是失信被執行人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2、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3、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5、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6、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采取的行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
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