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老人被作為失信被執行人無力償還怎么辦

導讀:
70歲老人被作為失信被執行人無力償還怎么辦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70歲老人無清償能力的,人民法院一般會終結執行,法院裁定終結執行后,會刪除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后六個月內,申請執行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70歲老人被作為失信被執行人無力償還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70歲老人被作為失信被執行人無力償還怎么辦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70歲老人無清償能力的,人民法院一般會終結執行,法院裁定終結執行后,會刪除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后六個月內,申請執行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關于70歲老人被作為失信被執行人無力償還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70歲老人被作為失信被執行人無力償還怎么辦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70歲老人無清償能力的,人民法院一般會終結執行,法院裁定終結執行后,會刪除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十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有納入期限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納入期限屆滿后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應當刪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后,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后六個月內,申請執行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七條執行終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