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共有人是什么意思?



房屋共有人是指在法律上共同擁有房屋相關義務和權利的人。共有房屋一般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所謂“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共享權利和承擔義務;“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共享權利和承擔義務。房屋共有權保障共有人的權利。房屋共有人享有的權利如下:1.處分自己份額權房產共有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共同義務共同共有房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換而言之,在共同共有關系存在期間,部分共有人無權擅自處分共有房產。2.要求分出自己份額權。對于共同共有房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協議分割;無協議的應對共同共有房產進行等分。鑒于房產不可任意分割,故多采用折價進行分割。3.對其他共有人出售的份額享有優先購買權。在共同共有房產分割畢后,一部分房產所有人需要出賣其所有房產的,如果該部分房產作為未分割前共同房產的一個整體或配套使用,那么,另一部分房產所有人享有優先的購買權。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1、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2、商品房基本狀況;3、商品房的銷售方式;4、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5、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6、裝飾、設備標準承諾;7、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8、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9、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10、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11、解決爭議的方法;12、違約責任;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