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將公寓以150元/天的價格租給了一位租客, 這位租客又以1000元/月的價格二次轉租了出去, 請問這是否會對我造成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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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案例租客電死于轉租房浴室 “大小”房東共擔責任 張先生將一套公房出租給黃先生,黃先生又將該公房轉租給他人。租客蔡先生在衛(wèi)生間洗澡時身亡,其家屬遂將兩位房東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各項費用70余萬元。日前,松江區(qū)法院作出判決,黃先生承擔50%的事故責任,賠償各項費用37萬余元;房東張先生承擔10%的事故責任,賠償各項費用7萬余元;死者承擔40%責任。黃先生將房屋改造并轉租給別人一事自己毫不知情,故不愿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那么租客在租賃房屋內遭受人身傷害死亡,責任如何承擔?房東是否擔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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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東與房東對轉租有爭議對租客有影響嗎1、房東與房東就房屋轉租問題產生爭議的如果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出租人解除轉租合同時就對次承租人產生影響。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第百條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轉租期間效力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那么房東與房東對轉租有爭議對租客有影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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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以上沒有算精裝修,一般造價約為1000~2000元/平方米,高檔小區(qū)可達3500元以上。以上沒有包括部分國有企業(yè)開發(fā)造成的腐敗成本。精裝修造價一般為500~1500元/平方米,這要看檔次高低,也有300元/平方米簡裝修,更有3000~10000元/平方米超高檔裝修。那么工程施工勞務承包的價格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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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承租人將房屋轉租的,要事先經過出租人的同意,未經同意進行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八條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民法典》規(guī)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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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一種觀點認為,王某已經付了租金,雙方租賃合同成立,王某將門面轉租并沒有侵犯蔡某的利益,所以蔡某無權收回門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1條規(guī)定合同一方將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在本案中王某將門面轉租給陳某事先沒有通知蔡某,并沒有經過蔡某的同意。而且蔡某將門面以低價轉租給王某也是因為雙方有親戚關系,而王某將門面轉租給陳某顯然違反了誠信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guī)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那么私自同意將門面轉租給第三人可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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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近日,河南省洛陽市澗西區(qū)法院依法認定雙方簽訂的合同無效,張某返還李先生預付的房屋租金1500元。該合同明確約定:此房屋張某只有使用權,不得整體轉租。2007年7月,原告李某作為乙方同被告張某(甲方)簽訂租賃合同書一份,被告張某未征得房主同意,將王某的住宅轉租給原告李某,租期從2007年8月25日開始計算。因被告張某遲遲不交付房屋,原告提起訴訟。而本案中,雙方簽訂租賃合同時,并未征得房主的同意,故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因違反了我國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而歸于無效。被告張某收取的1500元房租應退還原告,原告的其它訴訟請求證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那么未經真正房主同意私自轉租房屋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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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近一段時間,金女士家的租客購買了一輛小轎車,需要一個停車位。物業(yè)負責人告訴金女士,小區(qū)規(guī)劃車位有限,只能租給業(yè)主,不能租給外來人員。金女士作為房主向物業(yè)要求承租車位,小區(qū)物業(yè)以不允許給租客出租車位的理由拒絕是不合理的。金女士承租車位后,在承租期間內轉租給別人,小區(qū)物業(yè)是不能干涉的,如果金女士與物業(yè)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投訴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么租客能否使用小區(qū)車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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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一種觀點認為,王某已經付了租金,雙方租賃合同成立,王某將門面轉租并沒有侵犯蔡某的利益,所以蔡某無權收回門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1條規(guī)定合同一方將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在本案中王某將門面轉租給陳某事先沒有通知蔡某,并沒有經過蔡某的同意。而且蔡某將門面以低價轉租給王某也是因為雙方有親戚關系,而王某將門面轉租給陳某顯然違反了誠信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guī)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那么未經同意可否將門面轉租給第三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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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租客出差1月遲交房租 管理處轉租房子惹爭議自從出差后回深圳,黃先生的生活全都亂套了。因為他出門前忘交1個月的房租,管理處依據雙方簽定的合同,將他的房子轉租給了別人,并且沒收了房間里的財物充抵房租。”管理處人士表示,一個多月來,他們一直在聯系黃先生,卻打不通他的手機,于是他們根據合同處理了房子以及財物。管理處如果遇到租客拖欠房租的情況,應該向法院提起訴訟,讓法院拍賣租客的財物。那么租客出差1月遲交房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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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于清包工價格隨市場變化而變化,以下價格僅供諸位參考。以上沒有算精裝修,一般造價約為1000~2000元/平方米,高檔小區(qū)可達3500元以上。以上沒有包括部分國有企業(yè)開發(fā)造成的腐敗成本。精裝修造價一般為500~1500元/平方米,這要看檔次高低,也有300元/平方米簡裝修,更有3000~10000元/平方米超高檔裝修。那么工程施工勞務承包價格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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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這幾年國內的經濟形勢不算很好,很多打工者都會通過租房子的形式在工作的城市生活,租戶有的時候為了減輕房租的壓力,將房子的一部分空間租賃給別人使用或者整體將房屋轉租給其他人,那么民法典租客是否有權利把房屋轉租呢?下面由大律網小編為讀者進行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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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09年8月,聽說丈夫終于同意帶著孩子到自己處從業(yè)的郭某,心里別提有多高興。郭某狠下決心,不顧單位威脅扣去其雙倍工資,執(zhí)意請假兩天去找房屋。可郭某剛花去2000余元裝修、整理,將東西搬入居住的當天突然來了一位自稱房東的人,要求郭某搬走。郭某此刻才知道與自己簽合同的并非房東,而是房東的租客,再高價轉租給她。因郭某不愿放棄,雙方成訟。法院最終判決郭某騰房。”本案的轉租未經房東同意,故郭某不得不最終騰房。本案提醒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前,應當查清房東身份、房屋權屬、出租權限,如屬轉租,應當得到房東認可。那么以案說法:面對二手轉租應該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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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承租人對租賃物不享有處分權,因此,承租人不能擅自轉租,需要轉租的,須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承租人與第三人之間形成新的租賃關系,但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關系不因轉租而受影響,原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承租人仍應向出租人承擔支付租金、在租賃期間屆滿時返還租賃物的義務,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賠償損失,再向第三人追償。那么承租方能否將租賃物轉租給其他第三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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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現實生活中有些承租人租賃的房屋并不是直接與出租人承租的,而是由承租人再轉租給次承租人的,房屋轉租經常產生爭議的,那么房東與二房東有糾紛租客胎受不受保護的?下面由大律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的解答,希望對讀者有所幫助。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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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可以轉租,在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后,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未經過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轉租的,還是說為了謀取租金的差價而轉租的,房屋所有權人是有權追究承租人的違約責任,還可以解除房屋的租賃合同,馬上收回出租房,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2、針對于鄭州市的租房落戶,需要滿足的落戶條件就是在當地的中心城區(qū)租房,而且需要連續(xù)居住一年以上的時間,并且在當地連續(xù)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或納稅證明,期間不可以出現斷交的情況,才可以辦理鄭州市的戶口,要是租賃合同沒有約定說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必須要經過房東的同意才可以轉租房屋,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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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遇到對的人,及時止損或許也是一種幸福。調解離婚,幫助當事人獲得孩子撫養(yǎng)權,每月15000元撫養(yǎng)費、2套北京房產和一個車庫、北京豪車以及相關財產,調解比判決的結果還要好!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jié)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guī)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guī)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guī)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天用案例】官司贏了,被執(zhí)行人仍不還錢,怎么辦?丁女士與王某是多年的朋友關系,進入四十不惑年齡的王某,近年間卻不務正業(yè),養(yǎng)成了游手好閑、沉迷賭博的惡習。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語下,丁女士頭腦一熱,以自身征信為王某辦理了貸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導丁女士通過銀行轉賬、微信轉賬、現金存款等多種方式將貸款轉入王某指定的賬戶。 上述操作一氣呵成,等丁女士冷靜下來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騙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時進行補救措施,她強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條,確認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額730000元,逾期月息為 1.2%,且承諾完全由王某承擔所有貸款費用并按銀行分期要求償還貸款。 雖然手里握著欠條,丁女士仍然沒有能夠高枕無憂!借款到期后,王某隨即開始拖延還款,丁女士多次催討,王某未全額還款,僅償還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諾給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貸款報酬費也未支付。 因王某嚴重違約的不誠信行為,丁女士面臨著巨額還貸壓力,經濟上與心理上均遭受重創(chuàng)。丁女士為了盡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詢委托。 天用律師指導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證據并積極準備訴訟資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王某分期進行償還丁女士 67萬元、貸款委托費 3 萬元、律師費 11萬元、保全擔保費 1000 元。 官司贏了,本以為王某會乖乖還款,萬萬沒想到雙方達成調解書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還款責任,還以種種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審理,天用律師催促法院做了幾次與被執(zhí)行人王某的談話,讓法官親自見證被執(zhí)行的言而無信與蔑視法律的威嚴,為后來的拘留埋下了伏筆! 在一次約定好的談話中,被執(zhí)行人又出爾反爾,這下徹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師趁勢申請拘留被執(zhí)行人,得到批準!最終被執(zhí)行人被拘留15天。 后來經過天用律師和解談判,被執(zhí)行人現行每月還款5000元,丁女士對天用律師的盡職盡責非常感動,對此結果也很滿意,給天用律所送來了錦旗!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yè),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yè)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yè),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qū)經營所許可的業(yè)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fā),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yè),行業(yè)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yè)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chuàng)業(yè)選擇行業(yè)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fā)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guī)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yè)執(zhí)照等。培訓班未開業(yè)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fā)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fā)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yè)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tài),獨自撫養(yǎng)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yǎng)費,導致自己養(yǎng)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tài)。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fā)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yè)執(zhí)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zhàn)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yè)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xù)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yè)與口碑的魅力!
分享: 邀您一起體會文字的力量! 一封律師函壓迫甲方帶客戶出面解決問題, 一年的糾紛得以有效化解, 什么是專業(yè)? 什么是核心? 價格永遠不是客戶考慮的首要因素, 而是解決問題的能力! [慶祝][慶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