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建設項目陰陽合同的效力



1、對于差價以裝修名義并且差價較小的,一般認定合同有效2、沒簽過戶確認書,現售價變少的,視為雙方意思變更,現售合同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如果數額達到標準,買賣雙方可構成共同犯罪,將會被一同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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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于差價以裝修名義并且差價較小的,一般認定合同有效2、沒簽過戶確認書,現售價變少的,視為雙方意思變更,現售合同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如果數額達到標準,買賣雙方可構成共同犯罪,將會被一同被追究刑事責任。
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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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高法: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中以房抵債協議的效力認定、裁判觀點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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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影響建設工程合同效力的招標問題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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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建筑立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類同于出借建筑法定資質的建設施工企業因出借行為取得的利益,和無資質建筑企業因借用資質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取得的利益,均屬于非法所得,應由法院在訴訟中予以收繳。那么,法律規定建筑工程可以轉包嗎?關于被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的合同效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終止效力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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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以勞務分包合同的名義簽訂的實質上的工程分包合同,應依據合同的實際內容、建設施工中的客觀事實以及雙方結算的具體情況,來認定雙方合同關系的本質,符合非法分包特征的,應確認無效。那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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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項目經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實施的行為效力如何?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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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影響建設工程合同效力的資質問題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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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合同的效力是怎樣的?建設工程合作中必須要簽訂合同嗎?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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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影響建設工程合同效力的分包與轉包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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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筑工程中依法經過招標并已備案的正式建筑工程合同即通常所稱的“白合同”把實際履行的補充協議或其他合同稱為“黑合同”。那么民法典建設施工合同效力怎么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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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掛靠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有無影響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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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承包人不具備上述條件,所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是無效的。因此,對他們所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只要不存在其他無效的情形,也應當認定有效,況且《建筑法》、《合同法》均沒有對發包人的資格作出禁止性規定。因此,基本建設工程合同要受到國家計劃的制約。那么如何認定建設工程合同效力和主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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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實踐中由于發包人的主體資格而導致合同無效的情形幾乎沒有。按照該條的規定,只有超越資質等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可以進行效力補正,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性規定的合同,沒有允許進行效力補正。建設工程竣工,一般指承包人將工程竣工的相關資料提交給發包人,監理公司對承包人竣工的事實予以認可,并將建設工程實際交付給發包人。那么建設工程合同的效力和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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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分包合同效力如何認定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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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合同的效力分述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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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院認為雙方當事人已經約定了有效的仲裁條款,應當首先按照仲裁方式解決爭議,在采取仲裁方式解決爭議時,當事人應當了解仲裁條款的效力以及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等相關法律規 ...,在建設工程合同中,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了仲裁條款,那么在發生糾紛時,應當首先按照仲裁條款約定的方式解決爭議,國際性:如果雙方當事人同意選擇國際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可以適用國際通用的仲裁規則和法律體系,有利于解決國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仲裁條款,但在爭議發生后未能協商解決,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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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些股權糾紛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權糾紛案 案情:美康生物與全資子公司原股東姚丹華因股權轉讓糾紛,歷經多次審理,最終在2025年3月4日由寧波中院維持一審判決,駁回姚丹華上訴。姚丹華需承擔14萬元案件受理費。 裁判要點:股權轉讓糾紛中,若受讓方未按協議履行義務,轉讓方有權提起訴訟。法院判決后,執行情況可能影響公司利潤。 2. 出資瑕疵股權轉讓糾紛 裁判要旨:出資瑕疵的股東轉讓股權,若受讓方明知或應知瑕疵,仍需承擔出資瑕疵責任。股權轉讓的本質是股東資格的轉移,而非單純出資義務的轉移。 3. 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糾紛 裁判要旨: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合同需經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2016年后,負面清單以外的股權轉讓適用備案制,備案不再構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權糾紛的常見類型 1. 股權轉讓合同效力爭議 包括代簽行為、隱瞞債務、侵犯優先購買權等問題。例如,轉讓方隱瞞目標公司債務,受讓方可主張撤銷合同。 2. 股權轉讓款支付糾紛 受讓方未按約定支付轉讓款,轉讓方可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支付違約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讓方未支付第二筆轉讓款,被裁決支付840萬元及50%違約金。 3. 出資瑕疵與責任承擔 未屆出資期限的股權轉讓后,原股東仍需在未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責任。 4. 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糾紛 隱名股東雖未登記,但可通過協議確認股東資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據《股權認購協議》確認隱名股東身份。 最新動態與司法實踐 1. 股東損害債權人利益糾紛 北京西城法院發布典型案例,明確股東抽逃出資、違法減資等行為需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一人公司財產混同時,適用舉證責任倒置規則。 2. 仲裁案例中的違約金爭議 某仲裁案例中,違約金約定為轉讓款的50%,仲裁庭綜合考慮資金占用損失,支持了該約定。 建議與啟示 1. 對轉讓方的建議 確保股權轉讓協議條款明確,避免隱瞞債務或出資瑕疵。 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保障自身權益。 2. 對受讓方的建議 在受讓股權前,進行盡職調查,核實目標公司債務及股權狀況。 明確約定轉讓款支付方式及時間,避免糾紛。 3. 對債權人的建議 關注公司股東出資情況,發現抽逃出資或違法減資時,及時主張權利。
三人經商議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間分歧較大,兩人退股, 導致后期發包人拒絕支付工程款, 869萬欠款該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議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經招投標取得某縣區交通運輸扶貧“建養一體化”工程的施工。 經由市政建設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與工程公司商談一致,將工程中的其中五個標段的施工進行轉包。 胡先生與沈某、孫某三人經過協商,由胡先生和孫某負責出資,沈某負責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該標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設公司的名義開展業務,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開始施工。 由胡先生與孫某負責現場項目施工管理,組織人力、機械設備、原材料等,并在現場臨時搭建混凝土攪拌站,對上述標段進行實際施工。 兩人退股導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孫某與胡先生共同補簽《項目合作協議書》一份,約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圍、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責任及分工、資金、財務管理等內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設公司與工程公司簽訂協議,約定工程內容、工程地點、工期、定價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孫某與胡先生在合作期間出現分歧,故沈某、孫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繼續施工,各方簽訂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孫某相應股份轉讓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繼續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義務,并交付業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設公司與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還剩余約869萬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請仲裁要回全部款項 2020年—2023年間,胡先生無數次與多個合作方溝通時,產生了嚴重的分歧與矛盾,所以款項一拖再拖,一直未解決工程款糾紛。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師幫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導收集證據,包括合同、施工情況記錄、合作協議書、結算會議紀要等全面的證據資料。 資料準備齊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請仲裁,由兩位資深的天用律師參與出庭。庭審中,天用律師對全面的證據進行觀點論述,對被拖欠的工程款據理力爭,得到了仲裁院的認可與支持。 經合議,仲裁庭裁決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萬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費、保全保險費和律師費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擔; 3、本案仲裁費由胡先生承擔20%,由工程公司承擔 80%。 經過天用律師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訴求達成,胡先生對天用律師的專業能力非常認可,特意送來一面錦旗表示感謝!
司法部發布律師工作指導案例 為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做好新時代律師工作,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法律服務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發布3篇律師代理成功的訴訟案例。 此次發布的3篇案例均為民事訴訟案例。案例一“律師代理某建設集團訴某置業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二審案”,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涉及工程招投標、招投標過程中備案合同和非備案合同的效力之爭以及結算合同效力問題,在一審判決敗訴的情況下,代理律師圍繞結算協議的獨立性進行論證,最終贏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師代理某商業經營公司參與汪某偉訴某蔬菜集團、某蔬菜批發市場、某商業經營公司債權轉讓合同糾紛再審案”,為債權轉讓糾紛案,涉及不良資產處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與公司法人的認定,律師從事實認定和二者法律適用的不同作為切入點,釋法說理,最大限度維護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案例三“律師代理某銀行分行參與某融資擔保公司提起的執行異議之訴二審、再審案”,為執行異議之訴糾紛案,涉及在執行標的上同時存在質權與抵押權如何確定清償順序的問題,律師適用民法典以及《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相關規定進行分析論證,邏輯清晰、結構嚴謹,對相關案件的處理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國法律服務網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中搜索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