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自愿給我購買的東西 因為我要走了 他就要告我詐騙 就我賠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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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其次,如果對方沒有按照約定的方式履行義務,比如代購的商品沒有按照要求購買或者是借款的錢沒有按照約定的時間歸還,那么,被害人可以通過起訴來要回這筆錢,但是,有一些情況下,自愿轉賬后發現對方是騙子,或者是對方沒有按照約定的方式履行義務,那么,自愿轉賬后能否通過起訴來要回這筆錢呢,而自愿轉賬則是被害人自愿將錢匯入對方賬戶,因此,如果發現對方是騙子,被害人不能將此案件看成是詐騙案件來處理,自愿轉賬是指當事人自愿將一定金額的錢匯入對方賬戶,通常是因為對方提出了某種要求或者是自己主動幫助對方,比如代購、借款等,但是,在起訴過程中,需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當事人之間確實存在借款或者代購等關系,同時需要證明對方沒有按照約定的方式履行義務,如果涉及的金額較小,或者對方的身份不明確,那么,通過法律途徑來要回這筆錢可能會讓被害人付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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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甲女調取的系爭房屋檔案材料顯示,因室內地坪低,經常漏水,甲男之父于1961年3月就該房屋的修繕向上海市楊浦區人民委員會提交零星建筑執照請照單,審核同意將房屋四周竹笆坪改砌1.2米高的磚,上部坪仍用竹笆建筑,贈與人是上海市杭州路XXX弄XXX號第三層房屋的所有權人,現贈與人寶就受贈人甲男就上述房屋產權無償轉讓一事達成如下協議:1.贈與人自愿將坐落在上海市杭州路XXX弄XXX號第三層房屋贈與給甲男,茲有座(坐)落在楊浦區杭州路XXX弄XXX號磚木結構3層1幢3間房屋系我所有,房屋來源系我購買,1965年2月無建筑執照進行翻建(辦理過建房申請手續,經有關部門同意)。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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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需要指出的是,因贈與在實際履行后原則上不允許撤銷,戀愛期間給付財物、贈與禮物后反悔要求返還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持,故&ldquo,520微信紅包&rdquo,這種具有特殊含義的轉賬,通常認定是戀愛期間雙方為表達愛意的贈與,即使分手依法也不得撤銷贈與或要求對方返還,戀愛期間的財物贈與或者日常消費支出,比如&ldquo,戀愛需理智,送禮要理性&rdquo,1、戀愛期間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疇的財物,視為一般性贈與,戀愛關系終止后,贈與方要求返還的,一般不予支持。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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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簽訂住宅購買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1、公共維修基金過戶一般情況下,買賣雙方房屋成交價格中都包含了公共維修基金款項。因此,補充協議應當約定雙方共同辦理公共維修基金的時間。預告登記后,未經權利人同意,產權人不能處分該不動產。由于預告登記需要建立在雙方自愿基礎之上,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須依雙方的登記申請進行,因此最好書面約定雙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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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更多樣、更高額、更廣泛的保障需求消費者可以在購買交強險的同時自愿購買商業三責險和車損險等。例如不少投保人目前購買了20萬元責任限額的商業三責險、車損險、以及附加盜搶險、不計免賠險和玻璃單獨破碎險等。在實行交強險制度后消費者在原保險合同到期后首先必須購買交強險同時還可根據自身需要在交強險基礎之上選擇購買不同檔次責任限額的商業三責險以及車損險和各種附加保險等使自己具有更高水平的保險保障。保險合同對保險金額及賠償或者給付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那么交強險計算方式,買交強險后就不用再購買商業三責險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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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甲方:乙方: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愿將位于內樓房一套出售給乙方達成協議如下:一、甲方自愿將家樓房一套(樓室),面積為平方米,包括儲藏室一間,出售給乙方。六、甲方保證房屋產權無爭議。那么小產權房屋購買合同書樣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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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法律主觀:如果是雙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簽訂的和解協議書,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主觀:如果是雙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簽訂的和解協議書,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5、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提起訴訟后雙方私下達成和解協議的,只要協議是雙方自愿簽訂的,并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提起訴訟后雙方私下達成和解協議的,只要協議是雙方自愿簽訂的,并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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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屬于一方婚前購買且登記在其名下,婚內若書面約定房產歸你,屬于贈與行為,即使離婚時反悔,可依據該書面協議要求辦理過戶,離婚協議約定房子歸一方但未過戶,一方反悔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4、如果是自愿簽訂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能證明簽訂離婚協議時有被女方欺詐、脅迫等情形,就可以起訴到法院,判定協議無效,房產就可以要回來,如果是自愿簽訂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能證明簽訂離婚協議時有被女方欺詐、脅迫等情形,就可以起訴到法院,判定協議無效,房產就可以要回來。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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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麥女士自愿放棄被拆遷房屋產權和安置,領取了拆遷補償款26萬余元。夫妻喬遷新居不久,黃先生便以性格不合為由起訴離婚,并要求分割房產。麥女士雖同意離婚,但認為該套房屋屬于自己婚前財產,不應分割。這場離婚爭議的焦點集中在了房屋所有權的歸屬上。麥女士提供了相關證據,以證明其原房屋拆遷費全款購買了新房。那么用婚前拆遷補償款購買的新房屬個人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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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險法第十一條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應當遵循公平互利、協商一致、自愿訂立的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以外保險公司和其他單位不得強制他人訂立保險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相關法律規定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以房產作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簽訂前辦理房屋保險或委托貸款人代辦有關保險手續。那么銀行強制貸款人購買保險是否合法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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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流程:第一步&mdash,哪些房產糾紛可以申請仲裁根據我國《仲裁法》以及一些相關法律的規定,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決的房地產糾紛有以下幾種:1.房屋買賣爭議,包括房產買賣合同、價格、優先購買權等方面的爭議,仲裁是一種替代法院訴訟的爭議解決方式,它由雙方當事人自愿選擇的一個或多個第三方(即仲裁員)來進行裁判并做出有約束力的裁決,例如,涉及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行政爭議,則不適用仲裁程序,而應提交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來解決。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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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保護小產權房購買者合法權利房價一上漲,小產權房往往就會受到熱捧。事實上,在我國現有的法律中,“小產權房”只是一個民間的說法,而非一個真正的法律概念。然而,盡管如此,與小產權房有關的糾紛卻頻頻出現在訴訟領域。經雙方協商,產權人王強愿將本套房屋的所有權賣給孫林。本房屋屬于小產權房屋,買受人應遵守當地村委會的有關制度和規定。自愿買賣小產權房被法院認可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公民合法的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王強與孫林在簽訂《房屋轉讓合同》時,已經明知該房屋為小產權樓房;對小產權樓房是否可以轉讓,當地村民委員會并沒有具體的限制性規定。那么小產權房購買者合法權利受到法律保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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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民法典 》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我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法律主觀:優先購買權又稱先買權,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在出賣人出賣標的物于第三人時,享有的在同等條件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承租人在租賃合同期限屆滿后,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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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記者調查了解到,廣某物業管理公司在招收保安時,每人在簽訂入職合同前均需要寫下一條“自愿不買社保”的字樣,否則公司不予錄用。到目前為止,所有在職的26名保安人員均未購買社保,此后升為保安隊長的小王欲為保安人員爭取合法利益未果,因“看不慣”而選擇離職。小王再次向公司提出為保安購買社保未果后,于前日正式提出離職。對于員工的社保,黎經理稱,放棄社保的條款完全是員工自愿寫的,因為有些員工不愿意買,公司完全是尊重個人意愿。對于前經理助理小王指稱“在公司授意下要求保安不買社保”的問題,黎經理認為,那只是他自己的說法。那么自愿承諾不買社保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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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第一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以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為由單獨起訴要求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夫妻婚后出資購買車輛并掛靠于他人名下的在離婚訴訟中對該車輛不予處理。那么民法典雙方自愿離婚的流程怎么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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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超出其年齡智力程度購買游戲點卡,監護人可依法追回充值款!
房屋拆遷補償合同糾紛:1999年購買宅基地,2017年遇到拆遷分配2套房,賣方自2014年反悔持續起訴,持續了十年的戰爭終于畫上了句號??????客戶說:我們是他全家的救命恩人??
再婚家庭的3個子女遺產繼承糾紛,對于房產購買出資、遺囑真實性等問題,三人各執一詞。元甲律師梳理案件關鍵點,尋求有力證據,幫助當事人獲得了北京朝陽區的房產,獲得當事人的贊譽與口碑!
【天用案例】分包人與承包單位為掛靠關系,實際施工人該如何要回70萬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賬,卻換來屢屢失敗的結果,江先生就這樣在掙扎與放棄中徘徊!一年多時間過去了,江先生可謂是“磨破了嘴,跑斷了腿”,但工程款要賬問題依然毫無進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詢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天用律師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給出詳細的解決方案,這讓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與曙光,燃起了要賬的信心與勇氣! 天用律師指導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證據資料,啟動“和解優先、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立案程序推進的同時,成功申請財產保全。 對方賬戶被凍結后,迫于壓力,主動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師優先談判和解的預想盡在掌控之中! 經法院主持調解,江先生與孫某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雙方共同確認未付工程款總額為65萬元,被告孫某于擔保人銀行賬戶解除查封日,通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轉給江先生賬戶,在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情況下剩余5萬元質保金,于調解書生效后一年內無息返還江先生。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