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住宅購買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導讀:
簽訂住宅購買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1、公共維修基金過戶一般情況下,買賣雙方房屋成交價格中都包含了公共維修基金款項。因此,補充協議應當約定雙方共同辦理公共維修基金的時間。預告登記后,未經權利人同意,產權人不能處分該不動產。由于預告登記需要建立在雙方自愿基礎之上,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須依雙方的登記申請進行,因此最好書面約定雙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簽訂住宅購買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公共維修基金過戶
一般情況下,買賣雙方房屋成交價格中都包含了公共維修基金款項。但是,公共維修基金做不到隨房轉移,即使房屋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已經辦完,公共維修基金也不會自動轉到買方名下,必須辦理公共維修基金的過戶手續,地點在房屋所在地的各區縣專項維修資金管理部門。因此,補充協議應當約定雙方共同辦理公共維修基金的時間。
2、一房二賣的特別處理
一處房產簽多家買賣合同是賣方最惡劣的違約行為,它可能導致買方錢房兩空。加大違約責任是一房多賣行為的事后防范措施,遇上惡意行騙的產權人,他可以視高額的違約責任而不顧,拿著購房人的房款揮霍一空然后賣了房逃之夭夭。因此,它不能百分百保證買方沒有風險。有了預告登記制度,這種情況就可以被杜絕。
3、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
預告登記是由物權法規定的一個新制度,它是指在不動產交易過程中,為防止合同生效后辦理權屬轉移登記手續前,不動產權利人另行處分該不動產,雙方按合同約定將不動產轉移事項向登記機構進行預先登記,確保受讓方在條件成熟時進行正式產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權利人同意,產權人不能處分該不動產。可見,賣方如果“一房多賣”,進行預告登記的買方不受任何利益損失。由于預告登記需要建立在雙方自愿基礎之上,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須依雙方的登記申請進行,因此最好書面約定雙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4、各種法律文件之間的沖突解決辦法
買賣二手房需要簽署的法律文件很多,僅合同而言,就有定金合同、居間合同、買賣合同、補充協議等。各份合同的內容有時會出現互不一致甚至相沖突的情況,這就需要明確定金合同、居間合同如與買賣合同發生沖突,以買賣合同為準。而補充協議正是因為買賣合同有缺陷才訂立的,因此補充協議要說明其他合同文本如與補充協議相沖突,以補充協議為準。
5、《售樓書》的重要內容應作為補充協議的組成部分
購房人在購置商品房時,尤其是其購置期房的時候,往往是看了開發商印制的《售樓書》,才決定是否購買。售樓書中往往列明了該樓盤的特點、交通、規劃設計、房型、配套、裝飾、設備等情況。購房人認為《售樓書》是開發商的承諾,因此,一旦交付的房屋與《售樓書》不一致,大有上當受騙的感覺。實踐中,這類爭議不在少數。
6、房屋質量的約定
房屋質量的問題,是購房人入住后與開發商最容易產生爭議的地方。因此,在《合同》或《補充》中約定房屋質量的內容是十分重要的。
購房人應當與開發商約定的內容包括:墻體平直的標準;防水的標準,即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表面裂縫的標準:即開發商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墻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松動、無爆裂、無間隙;管線安裝與室內表面的平整標準:即開發商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承諾任何管道的安裝不影響房屋室內表面的平整。采用的建筑材料應達到國家強制性標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