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公司乙是買家1丙是買家2 背景:這是一個安置房這個房源是公司的被買家1購買了現在還沒有房產證的 現在想問一下現在買家2若是從買房1手中購買合同簽訂的對象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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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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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購買手房怎么確定房屋產權實踐中在手房交易中可以采取以下方法確認房屋產權1、看房產證、身份證原件買家去看房時在要求查看以上證件時對方若是只提供復印件等材料的可以要求直接出示房產證、身份證原件。那么購買手房怎么確定房屋產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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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總之,安置房購買合同在法律上受到保護,并且有相應的解決途徑和機制,購置拆遷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質,一般來說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開發公司或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產權資料、土地性質等狀況,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買家非但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而且還要承擔安置房的具體結構、朝向、小區環境改變等不確定的風險,本文大律網通過介紹安置房的定義以及購買合同的特點和常見糾紛,為您分析安置房購買合同的法律保護和解決途徑,最終給出相應的建議。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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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三、對策建議1. 收集證據對于張先生而言,當意識到可能存在欺詐行為時,首先應該做的是收集所有相關的證據,包括合同文件、付款憑證、溝通記錄以及任何能夠證明中介與買家惡意串通的信息,中介勾結騙取買家定金怎么處罰如果中介勾結騙取買家定金,屬于涉嫌違法行為,買家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對此進行處罰:1.報案:如果您被中介公司騙取了定金或遭遇了其他涉嫌違法的情況,您應該及時報案,將其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買家李女士表現出濃厚興趣,并在中介的推薦下支付了定金,與張先生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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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讀:安置房購買合同是一種特殊的房屋maimai合同,受法律保護,安置房購買合同的法律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一條、第九十一條等規定,房屋maimai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具有法律效力,購置拆遷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質,一般來說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開發公司或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產權資料、土地性質等狀況,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買家非但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而且還要承擔安置房的具體結構、朝向、小區環境改變等不確定的風險。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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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母親名下福利房由小兒子出資購買,其它子女有繼承權嗎根據我國物權法相關規定,如果在父母生前已經將房產過戶給其中一個子女的話,這個房屋的所有權就已經被轉移到這個指定的子女下面,而其他的子女是沒有權利享有的,3、如果父親將單位的福利房過戶到本人的名下,那么就屬于遺產的范圍,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有遺囑的按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方式繼承,如果沒有買下福利房的產權,那么單位的福利房就無法作為遺產被繼承,本案中,即使父母沒有遺囑,房屋也應當由子女繼承,父母的兄弟姐妹無繼承權。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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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五、如何防范購買銀行不良資產債權的法律風險為了防范購買銀行不良資產債權的法律風險,購買方應當采取以下措施:首先,確保債權轉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及時通知債務人并辦理相關手續,因此,購買方在購得銀行不良資產債權后,也應注意擔保物權的轉移問題,例如,在某地,一家企業購買了銀行的一筆不良資產債權,但未能及時通知債務人,導致債務人對該筆債權的轉讓并不知情,因此,購買方在購得銀行不良資產債權后,應當及時通知債務人,結論綜上所述,購買銀行不良資產債權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據和市場前景,但也存在著一定的法律風險。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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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繼承房產賣給買家有高額的稅嗎繼承房再出售時,需要交納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204平米以上購買不足2年的,全額征收營業稅,滿2年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那么繼承房產賣給買家有高額的稅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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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主觀:作為一項法定權利,承租人當然可以選擇放棄優先購買權,當出租人告知出賣房屋的事實后,承租人明確表示不予購買,租賃合同未到期,租戶是否需要寫放棄優先購買權承諾書,若租戶放棄優先購買權,認可根據 租賃合同 繼續居住,具體搬離時間以合同約定為準或雙方協商,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要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權利,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則是指承租人在出租人出賣租賃物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該租賃物的權利。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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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現代社會中,消費者的權益保護日益重視,而其中一個熱門話題就是故意購買過期商品后索賠的行為是否屬于敲詐,如果消費者購買的商品存在過期等質量問題,索賠是其合法的權利,而不構成敲詐行為,從法律角度來看,故意購買過期商品并索賠是否構成敲詐行為是一個復雜的問題,故意購買過期商品索賠是否屬于敲詐,這是一直存在爭議的問題,綜上所述,故意購買過期商品索賠是否屬于敲詐,需要綜合法律、道德和實際情況來判斷,從道德角度來看,故意購買過期商品后索賠是否屬于敲詐也存在爭議。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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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民法典 》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我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法律主觀:優先購買權又稱先買權,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在出賣人出賣標的物于第三人時,享有的在同等條件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承租人在租賃合同期限屆滿后,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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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于暫時未找到買家,張某同意暫時出租給張某,雙方簽訂了租期三年的租賃合同。何某得知后,起訴至法院,要求確認張某和劉某之間的買賣合同無效,主張優先購買權,要求以70萬元購買該房屋。張某和劉某辯稱,房屋實際成交價為120萬元,而非70萬元,并提供買賣合同、付款憑證、中介費發票、中介蓋章的居間協議等證據。何某與張某之間的租賃合同合法有效,何某享有優先購買權,但本案中房屋的實際成交價為120萬元,何某在承租該房屋時就明知這一價格,應當認定張某作為出租人已經履行了告知義務。現要求以備案合同價行使優先購買權,不予支持。因此,承租人顯然不能以此價格主張優先購買權。那么買賣價格不一致 承租人應該如何行使優先購買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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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投資者一定要對目標樓盤進行現場實地考察,對周邊同檔次物業的價位比較了解,根據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確定對房子的心理價位期望值。有的競買者自我 控制力不強,容易沖動,等到不知不覺中拍賣價格已超出市場價,后悔晚矣。參加拍賣活動者要自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并與拍賣公司簽競買協議書。想做房產拍賣的投資買房者,要有充足的資金實力。因為被拍房產一般要求一次性付款。在拍賣現場競價時,還要考慮付傭金因素。這類信息一般刊登在每個周末 的各大報紙上,投資買家應多加留意。那么投資購買“拍賣房產”5項注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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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經紀公司購買二手車都會簽署正規的買賣合同,而對于個人交易雙方在達成共識后,最好也有個書面合同,大家彼此簽字留作憑證。對于買家而言,要把二手車的相關手續及保險證明看仔細,避免黑戶車和問題車,以免上當受騙。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前往車管所,或車管所駐二手車交易市場處辦理上牌流程。那么二手車購買合同的注意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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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那么,一般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停牌多久呢,根據深交所發布《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備忘錄》規定,將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停牌時間分為以下四種情況:1、購買或出售資產、對外投資、相關方籌劃控制權轉讓和募集資金不涉及重大資產購買事項的非公開發行股票等事項的停牌時間不超過10個交易日,其實,停牌的原因也與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停牌多久息息相關,具體體現為以下三點:1、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時,如公布年報、中期業績報告,召開股東會,增資擴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購兼并,投資以及股權變動等。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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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開拍賣又稱公開競買,是一種通過特殊中介機構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物品或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和交易活動。協議轉讓是指在通過市場公開詢價,經多渠道尋找買家,在無法找到兩個以上競買人,特別是在只有一個買主的情況下,通過雙方協商談判方式,確定不良資產轉讓價格進行轉讓的方式。那么購買不良資產后能否再轉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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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超出其年齡智力程度購買游戲點卡,監護人可依法追回充值款!
房屋拆遷補償合同糾紛:1999年購買宅基地,2017年遇到拆遷分配2套房,賣方自2014年反悔持續起訴,持續了十年的戰爭終于畫上了句號??????客戶說:我們是他全家的救命恩人??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當事人為父親購買保險后,保險公司卻以借口拒絕理賠。天用律師以談判調解的方式解決了保險理賠難題,幫助當事人拿到12萬元保險費。一份和解協議,安慰了當事人的孝心;一面錦旗的到來,溫暖了大雪紛飛的北京!
再婚家庭的3個子女遺產繼承糾紛,對于房產購買出資、遺囑真實性等問題,三人各執一詞。元甲律師梳理案件關鍵點,尋求有力證據,幫助當事人獲得了北京朝陽區的房產,獲得當事人的贊譽與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