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醫院護士,想換工作,但是單位說要叫5萬元才能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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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單位不交社保以個人原因離職后能否再追討經濟補償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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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職時間是辦理離職手續的時間當天。離職,是指職工離開原職務和原工作單位的勞動法律制度。另一種是職工本人要求辭職被單位批準離職,被單位辭退離職、自動離職等,這種離職終止勞動法律關系。離職職工根據不同情況享受不同的待遇。那么離職時間是工作的最后一天還是第二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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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如果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要求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每滿1年,要支付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勞動者的工資高于所在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向他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三、如何保障自己的職場權益在職場中遇到公司無故辭退,無休止加班無加班費,公司裁員無補償,上班期間受傷公司不認等情形,要積極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N+1是依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N)、結合勞動者的薪資水平來核算離職補償的一種計算方式,二、什么是N+1補償標準N+1并不是法律概念,而在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時一種約定俗成的計算方式,舉例說明,假如你在公司工作兩年7月,月工資標準(或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為5000元。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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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數額巨大的標準,刑法沒有明確規定,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的規定,即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數額巨大的標準為人民幣 20 萬元以上不滿 300 萬元,二、數額巨大的認定標準根據《刑法》的規定,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數額較大的標準為人民幣 3 萬元以上不滿 20 萬元,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行為,結語: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數額巨大的認定是一個復雜的問題,需要根據具體案件的情況進行分析和判斷,在本案例中,李某的行為符合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構成要件,且數額巨大,已經構成了犯罪,一、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構成要件根據《刑法》的規定,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構成要件包括:1. 犯罪主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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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正確的解決勞動合同的方式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離職是需要寫四個要素:勞動合同的期限、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工作崗位、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以及離職的理由,離職的理由正確的寫法如下:勞動合同的期限、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的時間、工作崗位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解除合同的理由交接工作、手術的時間、其他的一律不寫,對工傷的賠償都是沒有影響的,但是在離職申請、離職報告解除勞動合同書面上卻大有文章,一不小心就要吃大虧,如果單位企業在解除勞動合同一次報告寫上了工資發放的時間或者由本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工傷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等等或者雙方沒有任何糾紛,這些字眼一旦出現就要慎重對待,根據勞動法,關于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15條,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寫理由的,單位可以在證明當中客觀的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如果單位亂寫或者理由與事實不符的也可以要求重新寫,先說說法律法規,再說解決方案。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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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小李于2008年1月應聘到某公司任市場部經理,公司與小李簽訂了一份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協議約定:小李應當保守公司商業秘密,且勞動合同解除后的兩年內不得到有競爭關系的單位任職,否則承擔違約金10萬元。根據小李的工資表,小李的月工資為基本工資1500元、競業限制補償金500元、加班工資800元和績效工資2000元。但是按照法律規定,競業限制補償金應該在職工離職后支付。離職前,包含在工資中的競業限制補償金不具有法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性質,應當被認定為工資。而公司因未支付小李競業限制補償金,競業限制條款無效。因此,小李無需支付違約金,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也不妨礙其到任何企業工作。那么用人單位約定在工資中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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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基層工作證明可以用離職證明,工作證明是指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的一種證明文件,一般用于職稱評定、資格考試、工作收入證明等。其需要工作單位出具,并加蓋單位鮮章方有效。那么基層工作證明可以用離職證明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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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庭審理過程中,值得注意的是,盡管施工方提供了相關證據,但并未能充分證明單位工作人員的行為對施工造成了實質損害,此外,我們還注意到施工方在正式起訴前并未與單位工作人員積極溝通,雙方似乎沒有嘗試解決糾紛的意愿,同時,單位工作人員的辯護人還指出施工方在起訴前并未主動與其溝通,也沒有盡到解決糾紛的努力,法庭認為,單位工作人員進入施工區域的行為并未構成違規,因為他們有工作上的正當理由,并沒有對施工造成實質損害,施工方認為單位工作人員的行為違反了施工規范,給他們造成了經濟損失和聲譽上的打擊,案件的關鍵點就在于判斷單位工作人員是否有足夠的理由進入施工區域,并是否和施工方達成過諒解或協議。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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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社保參保截止日以每個城市社保局規定為準,單位只要在規定截止日內按時申報社保即可)3、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雙方對是否繳納離職當月社保的問題協商一致,公司把離職當月的社保交了,那萬事大吉,只等下個月把社保轉移到本地的新單位,將自己的社保賬號告知新單位即可,本人無需再去社保局辦理,單位可以根據員工提供的社保號直接為員工辦理社保繳費手續,如員工在該時間節點后離職,則當月社保正常繳納,現實中的三種處理情況:在實踐中,對于這樣的情況,通常有三種處理方式:1、很多用人單位針對離職員工是否繳納社會保險設置了一個時間節點,如員工在該時間節點前離職,則當月社保就不予繳納,(如果新公司在外省,可能需要辦理轉移手續)如果經過協商,離職當月的社保由自己交,或者離職后一時還沒找到工作沒有公司續交社保,該怎么辦呢,1、如果是本地戶口可以自己去社保局辦理參保登記,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社保,可以選擇繳費檔次,也可以選擇按月或者按季度繳納社保,那么員工離職當月的社保,公司到底給不給交呢。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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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實務中,或者因單位不重視,或者因勞動者不愿意,導致勞動者雖然入職工作,但雙方遲遲未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這給用人單位的管理及用工帶來不確定的風險:一旦勞動者與單位發生矛盾離職的時候,往往會提出申請要求單位承擔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支付,四、實務中,雙方雖未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其他的比如:錄用通知、入職通知、崗位說明、聘用通知等如包含了《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之規定的核心條款:工作崗位、職位、薪酬待遇、工休時間、福利補貼等,且已經實際履行,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可以視為已經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三、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未及時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應承擔二倍工資差額,就這些問題,我們共同學習討論一下: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自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五、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對雙方都存在一定的風險:1、對用人單位來說,用工超過一個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2、對勞動者來說,用工一個月內拒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終止用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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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近日,農民工李德權在援助律師的幫助下,他與用人單位達成了和解協議,最終他拿到了因單位原因導致員工離職的各項補償共計2.6萬元,李德權當即向法院撤了訴,并由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書,經過仲裁、一審的勞動糾紛案件終于塵埃落定。于是2010年8月2日,李德權以公司未依法足額支付其相應的加班費為由,提出辭職,并要求公司支付其經濟補償金。2010年11月8日,雙流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駁回了李德權提出的索要加班費、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請求。那么因單位原因員工離職要給補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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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所以,為了確保勞動者能夠按時交接工作,可以與其約定相關的經濟補償金等都于交接完畢時支付。那么員工離職時間已到但未辦理交接工作會怎么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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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護士辭職信尊敬的院領導:你們好!很遺憾在這個時候向醫院正式提出辭職,我是懷著極其復雜的心情寫下這份辭職報告的,請相信我,這并非一時沖動,而是我經過慎重考慮所做出的決定。寫辭職信注意事項首先要考慮有沒有申請的必要。辭職信語言要準確,文字要樸實。辭職信是個人離開原來的工作崗位時向單位領導或上級組織提請批準的一種報告。一般辭職信由事由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即以“辭職信”為標題。最后要提出自己提出辭職信的決心和個人的具體要求,希望領導解決的問題等。(五)落款 .辭職信的落款要求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及提出辭職申請的具體日期。那么最新護士辭職信范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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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用人單位開具離職證明要及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ldquo,勞動者在離職時未獲得離職證明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直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原用人單位開具離職證明,用人單位開具的離職證明違反前述法律規定或與事實不符的,勞動者均可以要求原用人單位重新開具,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已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可以自主擇業的重要書面證明,為充分保障勞動者的擇業就業權利,法律對原用人單位開具離職證明的期限做出明確規定,及時且不附加條件地為勞動者開具離職證明是原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履行上述義務。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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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員工與單位正式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員工提前離職的方式有三種選擇:(一)與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這是首選的一種方式。(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那么員工怎樣才能提前離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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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的當事人騎自行車時被駕駛電動三輪車的快遞小哥撞傷,評傷殘十級,對方全責,元甲律所幫助當事人獲得賠償款合計27萬元。只有專業,才能維護最大權益!只有優質服務,才能獲得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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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糾紛成功和解120萬元!但對方不按期支付怎么辦?天用律所專案組指導當事人余先生準備全面的證據資料,為了盡快要回工程款,優先與村委會進行調解談判。經過天用調解中心團隊的不懈努力,運用以訴促調的方案,最終雙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調解書。 雙方約定,村委會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進行支付;若未按約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項一并申請強制執行,且村委會需再支付相應違約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壓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村委會也如愿按照協議約定履行了第一期還款。但天用律師根據豐富經驗,時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還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會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態過于樂觀,覺得村委會第一期履約支付了,后續支付肯定也沒問題! 期間,天用律師也多次催促村委會盡快支付,歷史再一次重演,村委會以種種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會一分錢沒付,此時余先生著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馬上申請執行。 天用律師快馬加鞭立上執行案件后,與余先生溝通,要求提供對方的財產線索。一方面,天用律師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會往來賬戶;另一方面,也與執行法官積極溝通,因為調解書里面已經明確規定,被執行人到期未按期償還,需要多支付20萬元的違約金。 天用律師成功申請執行后,被執行人發現自身銀行賬戶被凍結,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萬元的違約金后,從之前的拖延到主動找到余先生提前償還了120萬元工程款! 余先生對天用律所專業高效的工作很滿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師的專業能力,送來了一面帶著滿滿謝意的錦旗!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區某小區院內,50多歲的趙女士和兒子、兒媳、孫子一家人晚飯后悠閑散步。 趙女士在踩到一個看起來外觀完好的井蓋時,不料井蓋竟然發生了180度翻轉,致使趙女士墜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趙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隊求助,將趙女士從深井中解救出來并送往醫院搶救。經診斷,墜落深井造成趙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脛骨平臺骨折、踝關節骨折等全身多處損傷。 出院之后,趙女士及家屬多次找物業公司溝通賠償款的事情,但是物業公司認為“趙女士要的賠償款過高,而且物業公司已經墊付了醫療費28萬元”,不同意對趙女士進行合理賠償。 委托專業人員才能安心休養 趙女士的家人對于物業公司拒絕賠償的態度非常氣憤,但是也無計可施。一家人為了賠償的事情急得焦頭爛額,導致趙女士無法安心養傷,子女也無法安心工作。 經過一家人商量后,一致決定委托律師來辦理,這樣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賠償款,傷者及家人也能節約時間,各自安好。 經過充分的咨詢溝通,在2022年9月2日,趙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拿到應得的賠償。 元甲律所專案組研究案情,積極指導趙女士準備錄音、現場照片、醫療費用票據等各類證據材料,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主張合理賠償。 03物業公司擔責 獲得滿意賠償 為了避免物業公司對趙女士傷殘情況不認可,元甲律師為趙女士申請了訴中傷殘鑒定和三期鑒定。 經鑒定趙女士的傷情構成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傷殘賠償指數25%;建議誤工期為210日、護理期為120日、營養期為120日。 庭審過程中,物業公司為了逃避自身責任,辯稱“趙女士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對損害后果承擔部分責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為責任的承擔問題。 針對責任問題,元甲律師專業解析,并具體分析事故發生過程: 事故發生時,雖然未天黑,但涉案井蓋位于小區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觀完好,看不出任何異樣,也沒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標識,任何人經過井蓋都無法知悉井蓋損害的情況,無法對此作出判斷并采取措施,故趙女士作為小區居民不應當承擔責任。 而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的管理者,未進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蓋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貨車碾壓損壞的情況下不作為,導致趙女士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理當承擔全部責任。 法官十分認可元甲律師的庭審意見,一審法院判決物業公司承擔全部責任,趙女士不承擔責任,由物業公司除已墊付的醫療費28萬元,另外賠償趙女士52萬余元。 趙女士以及家人對賠償金額表示非常滿意!歷經一年的時間,元甲專案組溫暖陪伴當事人及家人度過了每一個艱難的時刻,常常幫助、總是安慰,終于圓滿解決了他們的難題! 律師點評 只有委托專業律師,對案件進行專業的分析,才能制定對當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為當事人爭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