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互換十年反悔能否要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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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共同享有所有權,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有配偶者贈與或約定贈與第三者財物,贈與后反悔主張返還或第三者要求履行贈與的,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配偶一方以贈與行為侵犯其夫妻共同財產權為由起訴主張返還的,一般應予支持。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將共同財產贈與他人,這種贈與行為應認定為無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財產權為由請求返還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那么贈與“小三”的財產能否要求返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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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受贈與人沒有權利要求贈與人履行諾言。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但是這個意思是不再依照贈與合同的約定,履行交付義務,而不是可以要求將已經贈與的東西要回來。哪些情況下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合同,并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有時候,贈與是有條件的,如果被贈與人達不到要求,那把它撤回并把財產收回合情合理。那么贈與這個好人好事,做了能否反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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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合同中規定了解除合同的條款,邢女士可以依照該條款行使解除合同的權利。《合同法》第九十六條 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那么唐山的邢女士說自己的房子是通過拍賣行賣出去的,合同也簽好了,但是到付款的時候買方反悔不想買了,當時定金也沒有付,現在就想問問律師我該如何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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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擔保法》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訂金”等費用是預付款性質,因雙方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商取得了該款項,屬于不當得利,因此因按不當得利的法律規定來處理。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較為全面地規定了定金擔保方式,包括定金擔保的有效性、定金成立的要件和效力,以及定金擔保數額的限制等內容。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而我國的司法實務也歷來對定金擔保制度持積極肯定的態度。那么購房反悔訂金如何退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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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根據上述規定,如果一方悔婚提出解除婚約,結婚彩禮應該返還。生活一方悔婚提出解除婚約的,要求返還彩禮的實際情況不僅僅有法律中領結婚登記證書和為領結婚的高級證書,是否共同生活等這些問題,比如海涉及到事實婚姻,雙方感情破裂,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要求結婚彩禮返還等。若有反悔時,若女方反悔,彩禮要退還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則彩禮一般不退。那么解除同居關系時男方可以要求返還彩禮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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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身體原因,我父母無法繼續在外面打工,便于今年年初回到村里,向村組長要求返還其5畝承包地,但村里不予返還。請問,我們家能否要回原來的承包地?因此,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不可隨意放棄和剝奪的。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9條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可以自愿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那么外出打工回村可以收回承包地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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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訴訟中原告魯訴稱原告與被告孫娟于2009年訂婚原告給付三被告彩禮4萬元由被告陳玲收受但由于雙方訂婚后交往過程中發現彼此無法溝通所以分手。分手后原告多次找到三被告要求返還彩禮但三被告均予以拒絕故原告訴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返還原告彩禮4萬元并承擔案件受理費。原告當庭提交談話錄音一份證明被告孫娟離家出走陳玲收到原告的彩禮4萬元被告孫娟對證據的真實性有異議認為該證據不能證實其離家出走該錄音中也不是被告陳玲的聲音但沒有提出相關證據予以反駁。那么離婚協議書簽訂之后還可以反悔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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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根據司法解釋規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男方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如果雙方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如果雙方已結婚但未共同生活的,或者男方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離婚后女方應返還彩禮,實踐中一般按照以下原則處理:1、如果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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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司法解釋規定彩禮予以在一定條件下返還,在法理上體現了對對價行為公平性的保護。法律對于彩禮錢沒有明確規定,可認為屬彩禮范疇。結婚彩禮錢是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若有反悔時,若女方反悔,彩禮要退還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則彩禮一般不退。那么彩禮返還新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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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簽訂合同后業主反悔 返定金加付違約金李某與房屋產權人張某簽訂了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李某認為,按意向書的約定,張某除應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向李某支付6.2萬元違約金。據此,李某要求張某雙倍返還定金并支付違約金的看法不能得到法院支持;上述情況下,6.2萬元的違約金遠高于2萬元的定金罰則,李某可選擇主張違約金,并單倍返還定金,可最大限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李某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定金2萬元并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6.2萬元,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的維護李某的合法權益。那么簽訂合同后業主反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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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答辯時承認借款是否可以反悔有證據是可以反悔的。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在起訴狀、答辯狀、陳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詞中承認的對己不利的事實和認可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確認但當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除外。訴訟時效已過債務人同意償還能否反悔債務人同意償還已過訴訟時效的債務后不能反悔。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法律效果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那么答辯時承認借款是否可以反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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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綜上所述,法院認定上述證據相互印證,已經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能夠證明雙方事前協商彩禮為68000元,后陳某母親陸續從銀行取款,事后劉某又默認支付彩禮的事實,關于爭議焦點2,陳某與劉某雖然舉辦了結婚儀式,但至今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陳某有權要求返還彩禮,現陳某、劉某兩人已分手,雙方為返還彩禮、嫁妝等問題產生爭議,關于爭議焦點1,陳某提交了陳某父母微信聊天記錄、陳某與劉某的錄音等證據,陳某父母微信聊天記錄發生在2021年3月,可以證明雙方協商確定彩禮為6.8萬元,但當時未給付。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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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這種贈與能不能反悔,彩禮能不能返還?從此,兩人正式分居。在法律上,“彩禮”的表述并非一個規范的法律用語,人民法院審理的彩禮糾紛案件的案由按照有關規定被定為“婚約財產糾紛”。在前個例子中,可以看出李先生與邵女士是共同生活過的,李先生不能以雙方未共同生活的理由請求返還彩禮。如果李先生以因婚前給付彩禮而導致生活困難為理由請求返還彩禮的,必須提供充足的證據證明確實生活困難且生活困難與給付彩禮存在因果關系。那么送出的彩禮,能不能返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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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需要指出的是,因贈與在實際履行后原則上不允許撤銷,戀愛期間給付財物、贈與禮物后反悔要求返還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持,故&ldquo,520微信紅包&rdquo,這種具有特殊含義的轉賬,通常認定是戀愛期間雙方為表達愛意的贈與,即使分手依法也不得撤銷贈與或要求對方返還,戀愛期間的財物贈與或者日常消費支出,比如&ldquo,戀愛需理智,送禮要理性&rdquo,1、戀愛期間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疇的財物,視為一般性贈與,戀愛關系終止后,贈與方要求返還的,一般不予支持。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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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也就是說,只要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是正規有效的,反悔的一方應當支付相應的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所以,如果雙方已經簽訂了定金合同,如果是買家反悔,則買家不能要求收回定金,如果是賣家反悔,賣家需要雙倍返還定金。履行期尚未屆滿,債務人明示或默示毀約,這種行為被稱為預期違約。所謂默示預期違約,是債務人以行為表明其到期將不履行合同。經催告后,債務人在合理的時間內仍未履行,此時債權人獲得單方解除權,可以通知債務人解除合同。如果二手房買賣雙方私下簽訂了合同,由于缺乏足夠的證據或者見證人證明合同的,較易發生糾紛。那么二手車買賣可以反悔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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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為了精心照顧父親,特地買房住在父親樓下,直至父親去世,姐妹們都很認可,三方曾達成口頭協議,父親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額。父親去世后,姐妹反悔,還將朱先生訴至法院,元甲律師庭前幫助朱先生準備了充分的證據,庭審中據理力爭并說服法官,法官認可朱先生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最終對方同意調解,多給朱先生幾十萬元的折價款。
朱先生為了精心照顧父親,特地買房住在父親樓下,直至父親去世,姐妹們都很認可,三方曾達成口頭協議,父親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額。父親去世后,姐妹反悔,還將朱先生訴至法院,元甲律師庭前幫助朱先生準備了充分的證據,庭審中據理力爭并說服法官,法官認可朱先生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最終對方同意調解,多給朱先生幾十萬元的折價款。
返還原物(車輛)糾紛,最終通過法院調解且收到了調解款??????
房屋拆遷補償合同糾紛:1999年購買宅基地,2017年遇到拆遷分配2套房,賣方自2014年反悔持續起訴,持續了十年的戰爭終于畫上了句號??????客戶說:我們是他全家的救命恩人??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