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小三”的財產能否要求返還?

導讀: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共同享有所有權,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有配偶者贈與或約定贈與第三者財物,贈與后反悔主張返還或第三者要求履行贈與的,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配偶一方以贈與行為侵犯其夫妻共同財產權為由起訴主張返還的,一般應予支持。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將共同財產贈與他人,這種贈與行為應認定為無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財產權為由請求返還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那么贈與“小三”的財產能否要求返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共同享有所有權,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有配偶者贈與或約定贈與第三者財物,贈與后反悔主張返還或第三者要求履行贈與的,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配偶一方以贈與行為侵犯其夫妻共同財產權為由起訴主張返還的,一般應予支持。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將共同財產贈與他人,這種贈與行為應認定為無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財產權為由請求返還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關于贈與“小三”的財產能否要求返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贈與“小三”的財產能否要求返還?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共同享有所有權,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有配偶者贈與或約定贈與第三者財物,贈與后反悔主張返還或第三者要求履行贈與的,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配偶一方以贈與行為侵犯其夫妻共同財產權為由起訴主張返還的,一般應予支持。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不分份額地共同享有所有權,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將共同財產贈與他人,這種贈與行為應認定為無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財產權為由請求返還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