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反悔訂金如何退回

導讀:
《擔保法》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訂金”等費用是預付款性質,因雙方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商取得了該款項,屬于不當得利,因此因按不當得利的法律規定來處理。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較為全面地規定了定金擔保方式,包括定金擔保的有效性、定金成立的要件和效力,以及定金擔保數額的限制等內容。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而我國的司法實務也歷來對定金擔保制度持積極肯定的態度。那么購房反悔訂金如何退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法》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訂金”等費用是預付款性質,因雙方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商取得了該款項,屬于不當得利,因此因按不當得利的法律規定來處理。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較為全面地規定了定金擔保方式,包括定金擔保的有效性、定金成立的要件和效力,以及定金擔保數額的限制等內容。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而我國的司法實務也歷來對定金擔保制度持積極肯定的態度。關于購房反悔訂金如何退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法》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規定,購房認購書中規定的購房定金的比例不應當超過購房款的20%.比如,購房者要買的商品房的價格是200萬元,那么認購書中規定的購房定金就不能超過40萬元。
其次是將“定金”寫成“訂金”、“預付款”、“保證金”、“誠意金”、“押金”、“訂約金”等,這樣一旦房屋買賣合同簽不成所交款項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據有兩個:
一是《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個是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這個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訂金”等費用是預付款性質,因雙方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商取得了該款項,屬于不當得利,因此因按不當得利的法律規定來處理。
《民法通則》有關債權的部分明文規定定金擔保,體現在第89條第3項: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擔保法》更是明文將定金列為保證的一種方式,明確規定了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并較為全面地規定了定金擔保方式,包括定金擔保的有效性、定金成立的要件和效力,以及定金擔保數額的限制等內容。
《合同法》第115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而我國的司法實務也歷來對定金擔保制度持積極肯定的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