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打工回村可以收回承包地嗎

導讀:
因身體原因,我父母無法繼續在外面打工,便于今年年初回到村里,向村組長要求返還其5畝承包地,但村里不予返還。請問,我們家能否要回原來的承包地?因此,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不可隨意放棄和剝奪的。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9條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可以自愿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那么外出打工回村可以收回承包地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身體原因,我父母無法繼續在外面打工,便于今年年初回到村里,向村組長要求返還其5畝承包地,但村里不予返還。請問,我們家能否要回原來的承包地?因此,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不可隨意放棄和剝奪的。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9條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可以自愿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關于外出打工回村可以收回承包地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問題】:
三年前,我父母因到外地打工,無法耕種責任田,便向村干部提出將自家的5畝耕地交給村里。不久,村里將這5畝地分給另兩戶村民耕種。因身體原因,我父母無法繼續在外面打工,便于今年年初回到村里,向村組長要求返還其5畝承包地,但村里不予返還。請問,我們家能否要回原來的承包地?
【詳細回答】:
自1983年國家實行土地承包制以來,土地承包經營權已不同于一般的承包關系,農戶一旦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享有的是具有身份性質的物權,這種物權是承包人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
因此,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不可隨意放棄和剝奪的。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9條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可以自愿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這表明對承包方自愿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的行為具有比較嚴格的限制。
該法第26條和第27條還分別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0條規定:“承包方交回承包地不符合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9條規定的,不得認定其為自愿交回。”
從你反映的情況看,你父母在承包期內雖然有自愿交回承包地的意思表示,且已經有實際交回的事實存在,但他們并沒有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放棄承包經營權,因此不得視為自愿交回。村里和那兩戶村民應將該5畝耕地退還給你們家。
附:承包土地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同時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