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方一直拖欠建設工程款怎么辦?成功案例!僅有一紙協議,能收回56萬工程款嗎?

導讀:
2020年北京順義區某村計劃進行污水改造工程,同年12月24日,張先生作為實際施工人員與趙某簽訂《污水工程承包協議》,約定由張先生承包該村污水工程,其中包括:路面破碎、切割、開挖、下管、回填、路面恢復、化糞池安裝除檢查井砌筑外所有勞務機械施工,其已經包含張某、趙某、劉某所有參與施工的機械設備,經過天用律師對此案件進行全面梳理,本案的難點在于,張先生作為實際施工人在整個施工的過程中只有一紙協議,并無任何簽證單、工作日志等證明工程量的相關證據材料,僅依據一紙協議就成功收回了全部工程款,天用律師的專業水平和豐富辦案經驗得到了張先生的高度認可和贊揚,但是一想到找律師,張先生又犯了愁,自己手里只有一紙協議,其他證據都沒有,這56萬元工程款能要回來嗎,《污水工程承包協議》簽訂后,張先生便按照協議約定進行施工,積極履行合同義務,一面錦旗、一份責任、一份激勵。
眾所周知,建設工程類案件往往錯綜復雜,解決工程款糾紛需要審核施工合同、承包合同、工程項目交接單、施工日志、竣工驗收記錄等各類資料。
如果有的施工方只有一紙協議,
在證據薄弱的情況下,能收回工程款嗎?
2020年北京順義區某村計劃進行污水改造工程,同年12月24日,張先生作為實際施工人員與趙某簽訂《污水工程承包協議》,約定由張先生承包該村污水工程,其中包括:路面破碎、切割、開挖、下管、回填、路面恢復、化糞池安裝除檢查井砌筑外所有勞務機械施工,其已經包含張某、趙某、劉某所有參與施工的機械設備。經雙方友好協商統一按管道每延米壹佰柒拾元(170元/米),此每延米壹佰柒拾元(170元/米)包含出檢查井砌筑以外的全部費用。《污水工程承包協議》簽訂后,張先生便按照協議約定進行施工,積極履行合同義務。現工程早已完工并投入使用,而趙某卻沒有按照協議約定于2021年2月10日前結清原告剩余工程款。
張先生本人多次向對方索要工程尾款56萬元,對方雖然態度良好,但每次都以不同的借口拖延支付!張先生的法律意識很強,面對這種對方違反合同約定且不誠信的行為,決定委托律師來處理。但是一想到找律師,張先生又犯了愁,自己手里只有一紙協議,其他證據都沒有,這56萬元工程款能要回來嗎?如何找到一家專業的律所幫助自己維權呢?
張先生經過多方咨詢與對比,選擇了北京天用律所代理此案。經過天用律師對此案件進行全面梳理,本案的難點在于,張先生作為實際施工人在整個施工的過程中只有一紙協議,并無任何簽證單、工作日志等證明工程量的相關證據材料!
因是污水管道工程,天用律師辦案過程中向法院申請現場勘驗及司法鑒定,申請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組織現場勘驗后,原、被告雙方共同確認施工范圍及工程量,最終法院依據現場勘驗結果作出一審判決,支持我方委托人訴求的56萬元工程款!僅依據一紙協議就成功收回了全部工程款,天用律師的專業水平和豐富辦案經驗得到了張先生的高度認可和贊揚!一面錦旗、一份責任、一份激勵!天用律所一直踐行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的使命,致力打造一家有口碑的律所!
案例來源: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以上為天用律所辦理過的真實案例,為確保個人和商業隱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