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散播虛假謠言,侵害我個人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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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根據離婚協議,小濤由阿紅負責撫養。離婚后,阿紅不再在廣東打工,帶小濤回老家生活。蕭某的父親經多次追討未果,訴至法院。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那么離婚后隨母親生活的未成年兒子侵害他人致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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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6、賠償損失:侵權者應賠償受害者因侵權行為而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本文律總管將從律師的角度,對《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一主題進行深入解析,通過案例分析,為大家普及相關法律知識,2、受害人過錯:受害者自身存在過錯導致損害的,可以減輕或免除侵權者的責任,因商場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導致趙某手機被盜,商場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并賠償趙某經濟損失5000元,結語 以上案例充分說明了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重要性。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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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經審理后,法院認為原告李云是依法登記的土地使用權人,被告對原告取得土地使用權有爭議,應采取合法途徑主張,但被告李優、李良的妻子黃文卻采取封建迷信的方式在公眾場合惡語詛咒對方,其行為違反公序良俗,主觀惡意明顯,影響惡劣,造成了對原告社會評價降低的不良后果,其行為構成了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應賠禮道歉,并給予精神撫慰,社會公德&rdquo,考慮到被告李優、李良的妻子黃文的侵權程度及社會影響程度,賓陽縣人民法院對精神撫慰金酌情確定為1000元。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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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遭受網絡名譽權侵害受害人該如何維權1、保全證據鑒于電子證據極易進行更改,一旦發現網絡侵權事件,受害人要第一時間采取技術手段對網絡數據進行保存,強烈建議通過公證的方式保存行為人侵權的證據,包括侵權人發表在網站、微博、微信朋友圈、微信/qq群聊內的文字、圖片、視頻等,受害人在網絡空間遭受到污蔑、侮辱、誹謗、漫罵的言論,被公開泄露隱私等造成名譽權受到侵害,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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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自然人除了享有相應的權力之外,還規定了需要履行的義務,沒有履行義務的同樣將會受到相應的懲罰。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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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八條的規定,夫妻離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權益的,同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確有困難的,可以責令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擔民事責任。所以,夫妻離婚后,未同該子女生活的一方也有義務承擔未成年子女的義務,這里的義務是一種補充性質的義務,即只有在取得撫養權的一方承擔債務有困難時,才由未取得子女撫養權的一方補充清償。那么夫妻離婚后,未取得撫養權的一方還有義務為子女侵害他人所負的債務清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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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侵害知識產權的行為有哪些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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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侵害名譽權立案標準是什么,毀壞他人名譽罪判幾年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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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拐賣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兒童的行為之一的。第二百四十一條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買被拐賣的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收買被拐賣的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只要實施了前述一種行為即以拐賣兒童罪論處。拐賣兒童的犯罪行為侵害了被害兒童的身體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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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家暴屬于治安案件嗎看具體情況,一般屬于治安案件,但情節嚴重者可能會涉及刑事案件。家庭暴力主要危害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禁止家庭暴力,以納入法制軌道。但家庭暴力并沒有隨之而消除,卻仍然存在。它后果嚴重,危害性極大。歸納如下:1、家庭暴力侵害了受害者的人格尊嚴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脅生命。在我們調查中,多數受害者都是在被施暴時慘遭殘害。暴力行為嚴重地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權利。經常發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有著嚴重的影響。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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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侵權行為就是指行為人由于過錯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財產并造成損害,違反法定義務,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4、侵權行為一般是指行為人由于過錯侵害他人的財產、人身,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3、侵權行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財產或知識產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承擔侵權責任:侵犯人身:(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行為人雖無過錯,但法律特別規定應對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侵害行為,也屬于侵權行為。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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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同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于非法侵害名譽權的行為,受害人有權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做出適當的賠償和其他依法應當得到的補救措施,在我國,一般認為,對一個人名譽的損害行為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滿足以下條件即算侵害名譽權第一、言論的內容是有辱人的,而不是簡單的批評性言論,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第一千零五十五條的規定,自然人享有名譽權,其損害行為的法律責任應由侵害名譽權的人承擔,第一千零二十七條行為人發表的文學、藝術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為描述對象,含有侮辱、誹謗內容,侵害他人名譽權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該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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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交通事故精神平賠償,具體的標準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 損害賠償責任 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車禍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2023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2022:精神賠償解釋分為三種,造成死亡的、造成殘疾的以及侵害人身,當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尊嚴權和人身自由權受到非法侵犯時,對嚴重精神損害,可以依法要求精神損害賠償,賠償金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五個層次,2萬元和1萬元。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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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第19條指出,要準確認定對家庭暴力的正當防衛。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權利免受不法侵害對正在進行的家庭暴力采取制止行為只要符合刑法規定的條件就應當依法認定為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那么怎么樣才認定為家庭暴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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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此,防衛過當也就是對不法侵害人的一種犯罪,只不過其社會危害性較小。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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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律師幫助當事人在庭審中和解離婚,法院出具調解書,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再婚夫妻相對來說更需要多理解與包容對方,一旦產生矛盾,不要一時沖動,多理性分析與思考。如果合法權益收到侵害,及時咨詢專業律師的幫助。
收到一位成都市民不具名當事人的一封深情感謝信,當事人說:“我所獲得的不僅僅是物質賠償,更多的是對我合法權益的維護和尊嚴的尊重”??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元甲律師幫助當事人在庭審中和解離婚,法院出具調解書,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再婚夫妻相對來說更需要多理解與包容對方,一旦產生矛盾,不要一時沖動,多理性分析與思考。如果合法權益收到侵害,及時咨詢專業律師的幫助。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為您提供專業的咨詢指導。
三方發生交通事故如何賠償: 1、交通事故三方同等責任。三方交通事故兩方同等責任一方次要責任,其中負同等責任一方死亡一人,其他兩方交強險分別最高可以賠償身故方11萬的死亡賠償限額。有產生醫療費用,還可以分別賠償最高1萬元的醫療費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