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合同到期后租賃物歸誰所有



融資租賃合同到期后租賃物歸屬是由合同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時約定的;約定不成的可以進行補充協議;如果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可以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七百五十七條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