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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大家的維權意識越來越高,這是各項勞動法律法規堅決執行多年后的成果,是個好現象,勞動者提高維權意識也可以倒逼用人單位更加合法。對于老板和管理者,則必須要有合法用人的意識,這樣才不會因為違反勞動法而付出更大的成本和代價。
出于本人的職業敏感,同時也是擔心這位剛創業的朋友在勞動法方面再踩雷,我主動問他和員工的合同簽得怎么樣了。他說已經簽了兩個人,但還有兩個人沒簽,不是他在忙,就是員工在忙,總是沒時間。他覺得反正條件都已經談好了,什么時候簽都行,先把活兒干起來才是最重要的。這種情況在很多規模小、不夠規范的企業里并不少見。
勞資雙方相互信任,這是很好的狀態,但有些事兒不能只建立在相互信任上。信任本身就是相對的,而且也是會發生變化的。勞動合同法要求建立勞動關系(不含非全日制用工)的雙方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由于用人單位是管理方,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更是負有主導責任。所以,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要承擔不利后果。我們單位就在這方面吃過虧,這個事兒以后單獨寫一篇詳細聊聊。
為什么勞動合同法要求建立勞動關系就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呢?這里先聊一下大的背景。1995年勞動法正式頒布執行,這部法律的第一條中的第一句就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法的出臺開始改變勞動者在用工關系中的弱勢地位,使勞動者在各方面的合法權益都有了法律保障。但勞動法在執行后,也逐漸突顯出一些衍生出來的問題。很多用人單位為了逃避用工責任、規避用工風險,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出現用工糾紛,勞動者手里無憑無據,很多時候只能是啞巴吃黃連。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才催生出了勞動合同法,在這部法律中就明確規定了什么合同必須簽、什么時候必須簽、合同里必須簽什么、不簽就會怎么樣等等。
因為有了勞動合同法的明確規定,所以在建立勞動關系后就必須要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不簽或者沒簽,很多人也都知道后果——二倍工資。對于用人單位來說這是一個大坑,我們之前就不小心跳過;對于勞動者來說就算是一個“福音”了,真遇到了可以實現點“創收”。
對于我們勞動者來說,不管用人單位是有意還是無意,如果出現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這種情況,我們想拿到二倍工資就要注意以下幾點,本次只以新入職后未簽訂來說明,其他情況以后再詳聊:
一、拿二倍工資的“條件”
條件就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給予用人單位一個月的寬限期,用人單位只要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與之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就不違法。但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沒有簽,就要開始計算二倍工資了。
二、二倍工資可以拿多少個月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因此,對于入職后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自用工之日滿一個月的次日起開始計算二倍工資,截止點為雙方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最長不超過十一個月。也就是,理論上最多可以拿到十一個月的二倍工資。
這里說了“不滿一年”,那入職超過一年了怎么辦呢?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入職滿一年后仍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么計算二倍工資是另外一種情況,不在本次討論范圍。
三、二倍工資適用時效
二倍工資中屬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部分,適用《調解仲裁法》二十七條第四款的規定,也就是說,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這是針對勞動報酬那部分的時效。
增加一倍的工資屬于懲罰性賠償的部分,不屬于勞動報酬,適用《調解仲裁法》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即一年的仲裁時效。
作為勞動者,如果出現了未簽訂合同這種情形,想拿到二倍工資就一定要關注時效的問題。如果掌握不好時間,有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到。
四、二倍工資的標準
二倍工資按未訂立勞動合同所對應時間用人單位應當正常支付的工資為標準計算。也就是說,未簽訂勞動合同這段時間每月工資是多少,就按照對應月份的工資計算二倍工資。
了解了上面這些規定,用人單位還敢不及時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嗎?如果不簽,那將是一個大大的坑在前面等著你。
在日常工作實踐中,也有少數勞動者出于各種原因不配合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辦?作為用人單位,應該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書面通知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通知中寫明簽訂時間、地點、接口人信息、注意事項等信息,如果發出了三次通知,勞動者仍不配合簽署,就可以給勞動者發出通知終止勞動關系,并且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定要記住,這些動作全部要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完成!
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是用工關系領域最基本的法律,隨便就能搜索得到。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們應該學習這些知識,但實際操作技巧就別全靠搜索了,靠譜的太少,搞不好就自己給自己上了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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