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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簽勞動合同的話:
用人單位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支付勞動者二倍的工資,勞動者最高可獲得11個月的二倍工資補償。
勞動者不能簽那個合同呢?
1、空白合同千萬不要簽字;
2、合同內沒有明確工作地點和崗位的也不要簽;
3、合同上如果沒有加蓋公司公章,千萬不要簽;
4、勞動合同應該一式兩份,如果單位只拿給你一份,也不要簽
大家好,這里是中國網四川視窗,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勞動合同法規定如下,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這些只是一部分老同合同法的規定,更詳細的內容大家可以去看一下我國勞動合同法。
所以當大家的合法權益受到威脅時,一定要仔細與閱讀勞動合同法,正當維護自己的權益。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賠償事宜在勞動合同法里有明確規定,首先我們一般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簽勞動合同法的話,可以參照勞動合同法第是十一條,總之大家要 學會維護自己的權益。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的賠償,但雙倍工資最多只有11個月
勞動者不能簽幾個月一領工資!
勞動者不要簽辭職不要補償:
工傷違規要自己負責任:
不是經常超過八小時工作等等……
還有的用工方讓勞動者簽上一切都打到工資里了(這里包擴福利待遇)都在工資里、都說不清楚了……
一定注意、細細的看好每一個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為解決書面勞動合同簽訂率偏低的問題,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如下措施:
書面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唯一合法形式不承認口頭勞動合同達成口頭勞動合同的視為尚未訂立勞動合同
且,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簽訂勞動合同之前需要注意的是,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之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如果勞動合同不符合以上要求,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補充完整之后,再簽訂勞動合同。
當然,不符合勞動法規定的勞動合同,是沒有法律效應的。
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如何賠償可咨詢當地的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勞動者不能簽的勞動合同是:(1)不平等合同。比如一天超過8小時的勞動時間。還有超低的工資等等。(2)違反勞動者意愿,隨意調整勞動者崗位。(3)不給勞動者繳納五險一金等等。
一、企業不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怎樣賠償勞動者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企業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該每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支付雙倍工資有哪些情形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要求賠償勞動者的雙倍工資:
情況一:用人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且勞動者工作滿一個月的次日開始計算雙倍工資。上述情況包括合同到期后沒有續簽合同的情況.
情況二: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而沒有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在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呢?
(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四)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出現用人單位違反上述情況時,勞動者應該要求用人單位雙倍補償工資。
三、勞動合同的效力如何
根據《勞動法》第18條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引起無效的原因大體有以下幾種:
1.合同主體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用單位不具備招聘資格等。
2.合同內容不合法,即勞動合同有悖法律、法規及善良風俗,或是損害了國家及社會的公共利益。如約定制造冰毒、假鈔等。內容不合法的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3.意思表示不真實。勞動合同是雙方合意的產物,應該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違背一方的真實意愿,因而是無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這是指勞動合同沒有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也未實際履行主要義務,或者依法或應當事人要求應當鑒證的勞動合同沒有鑒證等。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約定 ...
2022.05.11 15:09:44
8395人閱讀
趙金保律師 2022-04-16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律師 2022-05-06
劉曉紅律師 2022-05-27
陳明月律師 2021-09-10
李孟陽律師 2021-09-09
沒有統一的規定,一般是由當事雙方協商確定。如果雙方未能就彩禮金額 ...
這涉及非法協議行為,它可能是一種非法的性交易。雖然她沒有明確要求 ...
應該追討誰的錢
由于您的身份證已被您男朋友利用,且又將65000元轉給 ...
不行,參加高考是當兵的必備條件之一。
不能,大專學歷以上的女性不允許參軍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