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養關系糾紛是否可以訴訟?

導讀:
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記。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條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撫養費;但是,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除外。那么解除收養關系糾紛是否可以訴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記。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條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撫養費;但是,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除外。關于解除收養關系糾紛是否可以訴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解除收養關系糾紛是可以起訴的;根據《民法典》(于2022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條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是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八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條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記。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條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是,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撫養費;但是,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除外。
綜合上面所說的,起訴解除收養的關系是可以由受害的一方來提起,但對于在解除此關系時也需要有合法的證明材料,但如果被收養人是屬于未成年人的話,那么收養人不能解除收養的關系,除非收、養人雙方協商清楚才可以實施此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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