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關系解除,送養子女對生父母有贍養義務嗎

導讀:
轉眼間,王某已長大成人,并娶妻生子。前年春天,王某與養父母之間產生一些誤會,雙方為此解除了收養關系。如今,王某的生父母已年老體弱,生活困難,于是要求與王某恢復關系,并由王某負責解決部分生活費用,但遭到王某的拒絕。為此,王某的生父母只得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王某贍養他們。最近,法院作出判決:王某沒有贍養生父母的義務,駁回其生父母的訴訟請求。所以,本案中,王某可以決定是否恢復與生父母的權利義務關系。如果他不同意,則可以不贍養生父母,但是,如果其生父母確實生活困難,無人贍養,還是希望王某能從道義上盡力解決生父母的生活問題。那么收養關系解除,送養子女對生父母有贍養義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轉眼間,王某已長大成人,并娶妻生子。前年春天,王某與養父母之間產生一些誤會,雙方為此解除了收養關系。如今,王某的生父母已年老體弱,生活困難,于是要求與王某恢復關系,并由王某負責解決部分生活費用,但遭到王某的拒絕。為此,王某的生父母只得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王某贍養他們。最近,法院作出判決:王某沒有贍養生父母的義務,駁回其生父母的訴訟請求。所以,本案中,王某可以決定是否恢復與生父母的權利義務關系。如果他不同意,則可以不贍養生父母,但是,如果其生父母確實生活困難,無人贍養,還是希望王某能從道義上盡力解決生父母的生活問題。關于收養關系解除,送養子女對生父母有贍養義務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葉某問:我和王某是鄰居,在小的時候,王某的父母把他送給何某做養子。轉眼間,王某已長大成人,并娶妻生子。前年春天,王某與養父母之間產生一些誤會,雙方為此解除了收養關系。如今,王某的生父母已年老體弱,生活困難,于是要求與王某恢復關系,并由王某負責解決部分生活費用,但遭到王某的拒絕。為此,王某的生父母只得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王某贍養他們。最近,法院作出判決:王某沒有贍養生父母的義務,駁回其生父母的訴訟請求。請問,王某為啥不需要贍養親生父母?
【和田律師解答】
養子女與養父母解除收養關系后,養子女與生父母之間的關系是否恢復則要視情況而定。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條規定: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由此可見,如果是未成年子女,那么他們與生父母及其他親屬間的扶養教育、贍養扶助、相互繼承遺產等權利義務關系,可以恢復到收養關系未建立之前的狀態,而成年子女是否恢復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則由雙方協商確定,不能硬性要求。所以,本案中,王某可以決定是否恢復與生父母的權利義務關系。如果他不同意,則可以不贍養生父母,但是,如果其生父母確實生活困難,無人贍養,還是希望王某能從道義上盡力解決生父母的生活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