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件能否作為合同免責事由

導讀:
意外事件能否作為合同免責事由意外事件是合同的免責事由。根據我國民事法律的規定合同標的物在沒有轉移之前由原所有人承擔標的物的風險當意外事件發生后所有人已經承擔了合同項下標的物的損失了此時如果不能免責而再讓出讓人承擔違約責任就有失公平了。民法典中規定的免責事由有什么民法典規定的法定的免責事由僅限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雖為合同的免責事由但有關不可抗力的具體事由很難由法律作出具體列舉式的規定因此根據合同自由原則當事人可以在訂立不可抗力條款時具體列舉各種不可抗力的事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那么意外事件能否作為合同免責事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意外事件能否作為合同免責事由
意外事件是合同的免責事由。這是莫過于社會倫理道德的考慮。根據我國民事法律的規定合同標的物在沒有轉移之前由原所有人承擔標的物的風險當意外事件發生后所有人已經承擔了合同項下標的物的損失了此時如果不能免責而再讓出讓人承擔違約責任就有失公平了。
民法典中規定的免責事由有什么
民法典規定的法定的免責事由僅限于不可抗力。民法典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常見的不可抗力有
1、自然災害如地震、臺風、洪水、海嘯等。
2、政府行為。政府行為一定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以后發生且不能預見的情形。如運輸合同訂立后由于政府頒布禁運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會異常形象。一些偶發的事件阻礙合同的履行如罷工騷亂等。不可抗力雖為合同的
免責事由但有關不可抗力的具體事由很難由法律作出具體列舉式的規定因此根據合同自由原則當事人可以在訂立不可抗力條款時具體列舉各種不可抗力的事由。
不可抗力發生后對當事人責任的影響要注意幾點
1、不可抗力并非當然免責要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決定。民法典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2、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主張不可抗力一方要履行兩個義務一是及時通報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遲延履行、部分履行的事由二是取得有關不可抗。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不可抗力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