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預備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分別是什么意思

導讀:
二、犯罪預備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怎么區分相同的是三者都是犯罪過程中的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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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2條第1款規定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我國刑法學界認為這只是對犯罪預備行為的描述并非犯罪預備的概念。根據這一規定及有關刑法理論犯罪預備形態是指行為人為實施犯罪而開始創造條件的行為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著手實行犯罪行為的犯罪停止形態。
刑法第23條第1款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刑法第24條第1款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相同的是三者都是犯罪過程中的形態。都不具備刑法規定了的一個完整的犯罪所具備的全部要件。三者之間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一下幾點
犯罪預備是在犯罪的準備階段發生的。客觀上犯罪人進行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等犯罪的預備活動犯罪未遂是在已經著手實行犯罪時發生的。犯罪分子已經開始實行刑法分則所規定的具體犯罪構成的客觀方面的行為犯罪中止是在犯罪的整個過程當中犯罪的中止必須而且只能發生在犯罪的預備階段或者犯罪的實行過程中。如果犯罪即遂就不能中止了。
犯罪的預備行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準備階段未能進展到著手實行犯罪犯罪未遂行為也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導致結果沒有發生犯罪中止行為是由于犯罪分子一直以內的原因導致結果為發生。必須是自動中止或者是有效的防止結果的發生。
所以對于三者的區別大家以后可以根據以下思路進行辨析首先通過行為發生原因是意志以內的還是意志以外得導致來區分其次通過行為發生的時間階段來進行分析。
犯罪中止有自動放棄犯罪和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兩種類型。
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過程中出于自身意志而放棄犯罪的行為所謂出于自身意志是指犯罪分子出于自身認識的主觀因素而非出于非主觀因素的外在因素而自動放棄犯罪的。如某人意欲行兇殺人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出于自身原因而放棄了行兇殺人的犯罪行為某人的行兇殺人犯罪行為目的未達到未達到目的的原因不是外在因素所致而是在完全有條件達到行兇殺人的犯罪目的之前出于主觀原因而自動中止防止了犯罪結果的發生。
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行為實施過程中出于自身的原因結束了犯罪行為同時又積極作為、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結果的發生。如某人意欲行兇殺人并向被害人背后猛刺一刀致被害人重傷喪失反抗能力這時他完全有條件再向被害人刺一刀、二刀helliphellip直到被害人死亡但他在猛刺一刀后由于自身原因扔掉殺人的刀背起被害人直奔醫院由于搶救及時被害人脫離危險并康復犯罪分子在有條件殺死被害人時自動放棄行兇殺人目的而積極搶救被害人有效地制止了犯罪結果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