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與未遂的處罰是怎樣的

導讀:
犯罪未遂發生在已經著手實施犯罪以后犯罪預備階段不存在犯罪未遂。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實際結果違背行為人的本意即欲為而不能為。犯罪未遂的結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為人沒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并不等于不發生任何損害結果。犯罪中止要求行為人必須徹底地放棄犯罪。犯罪中止就是在犯罪完成之前停止的意思所以犯罪完成之后自動恢復或自愿賠償損失都不能認為是中止而應當負犯罪既遂的刑事責任。犯罪既遂后自動恢復原狀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現犯罪中止。
犯罪未遂發生在已經著手實施犯罪以后犯罪預備階段不存在犯罪未遂。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實際結果違背行為人的本意即欲為而不能為。犯罪未遂的結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為人沒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并不等于不發生任何損害結果。犯罪中止要求行為人必須徹底地放棄犯罪。犯罪中止就是在犯罪完成之前停止的意思所以犯罪完成之后自動恢復或自愿賠償損失都不能認為是中止而應當負犯罪既遂的刑事責任。犯罪既遂后自動恢復原狀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現犯罪中止。關于犯罪中止與未遂的處罰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發生的時間不同。犯罪未遂發生在已經著手實施犯罪以后犯罪預備階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則要求必須在犯罪過程中放棄犯罪即在實施犯罪預備或者在著手實施犯罪以后達到即遂以前放棄犯罪均能構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實際結果違背行為人的本意即欲為而不能為。在犯罪中止中行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動放棄當時可以繼續實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為而不為。這是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的根本區別。
3、行為結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結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為人沒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并不等于不發生任何損害結果。犯罪中止要求行為人必須徹底地放棄犯罪。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犯罪中止還要求行為人必須有效地防止他已經實施的犯罪行為之法定犯罪結果的發生。
4、刑事責任不同。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對中止犯的處罰輕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勵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為進行下去從而有效地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犯罪中止只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中即只能發生在犯罪預備、犯罪實行和實行終了之后犯罪結果發生之前的過程中。犯罪中止就是在犯罪完成之前停止的意思所以犯罪完成之后自動恢復或自愿賠償損失都不能認為是中止而應當負犯罪既遂的刑事責任。
所謂自動地中止犯罪就是行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停止可以進行下去的犯罪活動它表現為行為人自己有可能完成犯罪的情況下自動停止犯罪的進行。如果行為人受到阻礙或感到恐懼認為自己已不能完成犯罪而停止犯罪的進行就不是自動中止犯罪而是被迫停止犯罪因而不是犯罪中止而是犯罪預備或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發生在犯罪預備階段也可以發生在犯罪實行階段犯罪還沒有形成結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動恢復原狀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現犯罪中止。
即行為人認識到客觀上可能繼續實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棄原來的犯罪犯罪意圖。
犯罪中止必須是沒有發生作為既遂的犯罪結果否則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成立并不要求沒有發生任何犯罪結果而是沒有發生作為既遂標志的犯罪結果。
我國刑法第24條規定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