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的不同之處

導讀:
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時間性、中止的自動性、中止的客觀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個特征中止的時間性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發生在犯罪預備階段也可以發生在犯罪實行階段犯罪還沒有形成結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動恢復原狀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現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時間性、中止的自動性、中止的客觀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個特征中止的時間性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發生在犯罪預備階段也可以發生在犯罪實行階段犯罪還沒有形成結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動恢復原狀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現犯罪中止。關于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的不同之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發生的時間不同。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
3、行為結果不同。
4、刑事責任不同。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情形。
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時間性、中止的自動性、中止的客觀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個特征
(1)中止的時間性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發生在犯罪預備階段也可以發生在犯罪實行階段犯罪還沒有形成結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動恢復原狀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現犯罪中止。
(2)中止的自動性即行為人認識到客觀上可能繼續實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棄原來的犯罪犯罪意圖。
(3)中止的客觀性
(4)中止的有效性。犯罪中止必須是沒有發生作為既遂的犯罪結果否則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成立并不要求沒有發生任何犯罪結果而是沒有發生作為既遂標志的犯罪結果。
我國刑法第24條規定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犯罪未遂是指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
犯罪未遂的特征
(1)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犯罪行為進入了實行階段。
(2)犯罪未得逞。通常表現為沒有發生犯罪結果但并不是凡是發生了犯罪結果的都是犯罪已經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主要包括三種情況抑止犯罪意志、抑止犯罪行為和抑止犯罪結果。
我國刑法第23條規定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