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化型搶劫共同犯罪的認定

導讀:
那么對甲的行為是否也以搶劫罪定罪呢甲、乙兩人是否構成共同故意的轉化型搶劫罪呢筆者認為在本案中甲、乙有著共同盜竊的共同故意但無搶劫的故意乙為抗拒抓捕而實施的暴力行為甲并不知情也沒有提供任何的支持和幫助,在轉化型搶劫罪中先前的盜竊、詐騙、搶奪的犯罪行為的共同故意比較容易認定而對于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的行為及后面的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行為是否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實踐中往往難以把握不易認定。
轉化型搶劫共同犯罪的認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即各共犯人必須對共同實施的犯罪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為才能對共同實施的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在轉化型搶劫罪中先前的盜竊、詐騙、搶奪的犯罪行為的共同故意比較容易認定而對于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的行為及后面的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行為是否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實踐中往往難以把握不易認定。此案中二人是否構成轉化型搶劫罪的共犯呢甲構成搶劫罪無疑。轉化型搶劫罪共同犯罪的認定應當結合犯罪時的客觀情形對行為人當場實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主觀意志進行分析。關于轉化型搶劫共同犯罪的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轉化型搶劫共同犯罪的認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即各共犯人必須對共同實施的犯罪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為才能對共同實施的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在轉化型搶劫罪中先前的盜竊、詐騙、搶奪的犯罪行為的共同故意比較容易認定而對于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的行為及后面的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行為是否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實踐中往往難以把握不易認定。如案例甲、乙兩人共同實施盜竊犯罪完成后甲攜贓物已離開現場乙正要離開時即被被害人抓住乙為了掙脫逃跑暴力擊傷被害人后逃跑。本案中乙的行為根據269條定搶劫罪是沒有異議的。那么對甲的行為是否也以搶劫罪定罪呢甲、乙兩人是否構成共同故意的轉化型搶劫罪呢筆者認為在本案中甲、乙有著共同盜竊的共同故意但無搶劫的故意乙為抗拒抓捕而實施的暴力行為甲并不知情也沒有提供任何的支持和幫助。因此乙的行為應該是“實行犯過限”。所以對于甲的行為僅以盜竊罪定罪處罰不應轉化為搶劫罪。又一例甲、乙伙同去丙家實施盜竊甲、乙得手后正欲離去時被回家的丙發現。當時乙跪地請求乙寬恕并將贓物返還。這時甲從丙的后面用丙家里的玻璃杯將丙擊倒后二人迅速逃跑。此案中二人是否構成轉化型搶劫罪的共犯呢甲構成搶劫罪無疑。下面分析一下乙的行為。乙見丙被擊倒后的第一反映就是逃跑可見其主觀上也具有抗拒抓捕的目的而且對于甲的行為乙負有阻止義務但乙不但沒有阻止反而完全持放任的態度。在刑法理論中希望和放任都是故意。本案是直接的故意和間接的故意的結合。由此說明乙的跪地求饒的行為亦非其真實的意思表示而只是等待丙的放行或甲的暴力。因此甲實施暴力后乙即刻心領神會。二人之間有一種比較默契的意思聯絡。所以本案中甲、乙構成轉化型搶劫罪的共同犯罪。轉化型搶劫罪共同犯罪的認定應當結合犯罪時的客觀情形對行為人當場實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主觀意志進行分析。共同故意的內容包括故意與故意的結合也包括故意與放任的結合。注意把握沒有共同故意的“實行犯過限”。在分析有無共同的故意的基礎之上再結合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的目的運用證據做到準確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