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的主從犯

導讀:
在認定主犯時應綜合考察有關情況如看實行犯罪前是否主動邀約他人是否積極出謀劃策在實行犯罪過程中是否沖鋒陷陣實施了主要行為在犯罪實施完畢以后是否控制、支配贓物等,在認定主犯時應綜合考察有關情況如看實行犯罪前是否主動邀約他人是否積極出謀劃策在實行犯罪過程中是否沖鋒陷陣實施了主要行為在犯罪實施完畢以后是否控制、支配贓物等,這里所說的輔助作用是次要的實行作用而外的輔助作用即行為人不直接實施具體犯罪構成客觀要件的行為而是為共同犯罪的實行創造條件、提供方便,通常表現為實施次要的實行行為如按住被害人的手便于主犯將其殺死,通常表現為實施次要的實行行為如按住被害人的手便于主犯將其殺死,這里所說的次要作用是相對于主要作用而言的是指行為人雖然直接實施了具體犯罪構成客觀要件的行為但在整個犯罪活動中較之主犯所起的作用小。
通常表現為實施次要的實行行為如按住被害人的手便于主犯將其殺死。在認定主犯時應綜合考察有關情況如看實行犯罪前是否主動邀約他人是否積極出謀劃策在實行犯罪過程中是否沖鋒陷陣實施了主要行為在犯罪實施完畢以后是否控制、支配贓物等。關于共同犯罪中的主從犯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理論上又稱為次要實行犯。這里所說的次要作用是相對于主要作用而言的是指行為人雖然直接實施了具體犯罪構成客觀要件的行為但在整個犯罪活動中較之主犯所起的作用小。通常表現為實施次要的實行行為如按住被害人的手便于主犯將其殺死。
2、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理論上又稱為幫助犯。這里所說的輔助作用是次要的實行作用而外的輔助作用即行為人不直接實施具體犯罪構成客觀要件的行為而是為共同犯罪的實行創造條件、提供方便。通常表現為提供犯罪工具排除實施犯罪的障礙事前通謀事后窩藏贓物、隱匿罪犯等有形的幫助以及指示犯罪的時機、對象打探和傳遞有利于犯罪實施和完成的信息等無形的幫助。
3、集團犯罪和聚眾犯罪以外的在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是主犯。在認定主犯時應綜合考察有關情況如看實行犯罪前是否主動邀約他人是否積極出謀劃策在實行犯罪過程中是否沖鋒陷陣實施了主要行為在犯罪實施完畢以后是否控制、支配贓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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