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怎樣認定是從犯

導讀:
因為共同犯罪中的從犯因其所起的作用是輔助性的所以在定罪量刑時會根據其所觸犯的罪名從輕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六條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按照中國刑法規定對犯罪后的幫助行為事先有通謀的以共犯論處對于從犯應當比照主犯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不論是主犯還是從犯都是犯罪的都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于從犯的認定法律上是有一定的說明和規定的主要是在犯罪中做一些輔助性的行為的人會被認定為從犯并且在量刑上從犯也會相對要輕一些。因為共同犯罪中的從犯因其所起的作用是輔助性的所以在定罪量刑時會根據其所觸犯的罪名從輕處罰。
雖然有關主犯、從犯的認定有刑法法規的明確規定但司法實踐中主從犯的具體認定情況還得結合具體案情具體分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六條
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共同犯罪分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團兩種。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從犯主犯的對稱共犯種類之一。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分子。起輔助作用指為犯罪的實施創造有利條件如提出建議、提供工具、排除障礙等。起次要作用指在主犯的指揮下進行某種具體犯罪活動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實施某種情節輕微的犯罪行為。按照中國刑法規定對犯罪后的幫助行為事先有通謀的以共犯論處對于從犯應當比照主犯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國外學者也有稱從犯為幫助犯的即指在他人實施犯罪前后或行為中幫助實施犯罪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