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未取得產權的房產如何分割

導讀:
總而言之離婚時雙方尚未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情形若當事人有爭議且協商不成可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處理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總而言之離婚時雙方尚未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情形若當事人有爭議且協商不成可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處理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若是因沒有交清全部房款而沒有取得產權證那么根據婚姻法解釋(二)中的規定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二在離婚時尚未取得完全產權的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尚未取得完全產權的房屋一般在這種情況中是指夫妻雙方根據福利政策以標準價購買的公有房屋,二在離婚時尚未取得完全產權的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尚未取得完全產權的房屋一般在這種情況中是指夫妻雙方根據福利政策以標準價購買的公有房屋,離婚時未取得產權的房產如何分割一婚姻存續期間簽訂買賣合同但未取得產權證的在婚姻存續期間已經簽訂買賣合同但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的情況中。
離婚時未取得產權的房產如何分割一婚姻存續期間簽訂買賣合同但未取得產權證的在婚姻存續期間已經簽訂買賣合同但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的情況中。二在離婚時尚未取得完全產權的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尚未取得完全產權的房屋一般在這種情況中是指夫妻雙方根據福利政策以標準價購買的公有房屋。部分產權房屋是國家歷次房改政策的產物其突出特點為部分產權處分受到限制。它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購買的但沒有取得產權證的公房。總而言之離婚時雙方尚未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情形若當事人有爭議且協商不成可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處理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關于離婚時未取得產權的房產如何分割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婚姻存續期間簽訂買賣合同但未取得產權證的
在婚姻存續期間已經簽訂買賣合同但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的情況中。若是因沒有交清全部房款而沒有取得產權證那么根據婚姻法解釋(二)中的規定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若是當事人已經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已經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所有權法律關系比較清晰只需完善權屬登記手續以下情況則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1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無論是以夫或妻的名義亦或是夫妻共同名義
2在婚前以夫妻雙方的名義購買的
3在婚前以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購買屬于婚前共同財產財產性質存續到婚后仍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在離婚時尚未取得完全產權的
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尚未取得完全產權的房屋一般在這種情況中是指夫妻雙方根據福利政策以標準價購買的公有房屋。部分產權房屋是國家歷次房改政策的產物其突出特點為部分產權處分受到限制。
根據國務院關于繼續穩妥地進行城鎮住房改革通知中的規定這類房屋的部分產權受限主要表現為房屋必須在購買五年后才能出售出售時原補貼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售房所得按照國家單位個人所占比例進行分配。它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購買的但沒有取得產權證的公房。由于這類房屋涉及我國特殊的住房政策又涉及職工單位的利益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在實務分割中存在一定障礙。
總而言之離婚時雙方尚未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情形若當事人有爭議且協商不成可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處理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