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急辭工”被減薪過半

導讀:
昨日下午,在寒風中等待4個小時之后,保安張聰聰拿到了屬于他的800元工資。由于其奶奶離世,他向此前工作過的東莞市保安總公司保全服務部提出辭工,公司不僅未批準,還拒絕和他結算工資1600元。她表示,其公司與張聰聰還有1600元的工資尚未結清,但按照公司的管理規定,張聰聰的辭職屬于“急辭工”,因此只能領到工資的一半。該財務人員表示,之所以會制定“急辭工”的規定,是為防止年末很多員工為了回家過年,會突然提出辭工要求,這很容易會影響公司運作。那么保安“急辭工”被減薪過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昨日下午,在寒風中等待4個小時之后,保安張聰聰拿到了屬于他的800元工資。由于其奶奶離世,他向此前工作過的東莞市保安總公司保全服務部提出辭工,公司不僅未批準,還拒絕和他結算工資1600元。她表示,其公司與張聰聰還有1600元的工資尚未結清,但按照公司的管理規定,張聰聰的辭職屬于“急辭工”,因此只能領到工資的一半。該財務人員表示,之所以會制定“急辭工”的規定,是為防止年末很多員工為了回家過年,會突然提出辭工要求,這很容易會影響公司運作。關于保安“急辭工”被減薪過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昨日下午,在寒風中等待4個小時之后,保安張聰聰拿到了屬于他的800元工資。由于其奶奶離世,他向此前工作過的東莞市保安總公司保全服務部提出辭工,公司不僅未批準,還拒絕和他結算工資1600元。
張聰聰告訴記者,他于今年5月31日起來到東莞市保安總公司保全服務部工作,當時簽訂了正式的勞動合同。由于他的奶奶于上周突然病危,張聰聰急著要回河南老家見其最后一面,遂向公司負責人提出辭工,但他的辭工要求未獲批準,他也因此拿不到11月以及12月前6天的工資約1600元。
記者就此事向東莞市保安總公司保全服務部求證。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按照合同規定,每月的工資會在下一個月的25日至30日之間發放,因此11月的工資應該在12月底結算,不存在拖欠張聰聰工資的問題。對于員工提出的辭工要求,其公司也有一定的管理流程,不能讓員工隨意流動。
張聰聰說,他曾于12月9日到塘廈鎮人力資源分局反映此事,經塘廈鎮人力資源分局協調后,東莞市保安總公司保全服務部答應在昨日與其結清工資。但他昨天來到公司門口等了很久,公司負責人卻遲遲不與其見面。
昨日下午5時,一名自稱東莞保安總公司保全服務部的財務人員與張聰聰見了面,并支付了800元工資。她表示,其公司與張聰聰還有1600元的工資尚未結清,但按照公司的管理規定,張聰聰的辭職屬于“急辭工”,因此只能領到工資的一半。按其公司的管理要求,辭工的公司員工應該在離職前的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得到批示后才能領全額工資。
雖然只拿到了工資的一半,但張聰聰還是難掩喜悅。該財務人員表示,之所以會制定“急辭工”的規定,是為防止年末很多員工為了回家過年,會突然提出辭工要求,這很容易會影響公司運作。她同時表示,對于有合理辭工要求的員工,其公司會按照合同規定進行處理。記者此前調查了解到,在我市,每年年底時工人突然離職的現象非常普遍。
市人力資源局勞動監察支隊負責人分析說,一些外來工會在春節前提出辭工,有些企業為維護自身利益利益,會拒收員工的辭工申請。他建議,員工在被企業拒收辭工書后可向社區勞動服務站遞交書面申請,以證明自己曾向工廠提出辭職申請。如此一來,企業就無法單方面地拒絕員工的辭工請求了。(記者 陳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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