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和競業限制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導讀:
簽訂競業限制條款的企業必須要注意競業限制條款的效力問題。一方面,作為競業限制協議生效的一個基本條件,企業必須對員工的競業禁止行為做出經濟補償,競業禁止協議中必須同時寫明補償金的數額和發放辦法,補償的標準應當以該員工在公司的工資為準,否則競業限制協議對員工沒有約束力。另一方面,競業禁止條款必須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要具有合理性。從公司的利益考慮,建議公司針對一般人員可以簽訂脫密期條款,避免簽訂競業限制條款帶來的經濟補償問題;而針對高層管理人員或者技術人員或者其他可以接觸到公司重要商業秘密的人員則可以簽訂競業限制條款。那么保密和競業限制應注意的幾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簽訂競業限制條款的企業必須要注意競業限制條款的效力問題。一方面,作為競業限制協議生效的一個基本條件,企業必須對員工的競業禁止行為做出經濟補償,競業禁止協議中必須同時寫明補償金的數額和發放辦法,補償的標準應當以該員工在公司的工資為準,否則競業限制協議對員工沒有約束力。另一方面,競業禁止條款必須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要具有合理性。從公司的利益考慮,建議公司針對一般人員可以簽訂脫密期條款,避免簽訂競業限制條款帶來的經濟補償問題;而針對高層管理人員或者技術人員或者其他可以接觸到公司重要商業秘密的人員則可以簽訂競業限制條款。關于保密和競業限制應注意的幾個問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實踐中被認為的商業秘密一般是指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技術信息一般包括了技術水平、技術潛力、技術內容、專利動向和影響等等;而經營信息,一般有產品的市場調查結果、市場預測和個階段的市場規劃、經營戰略、流通渠道和機構,還包括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的信息。針對形形色色的商業秘密,企業應該針對自己的情況設置非常細致和明確的條款來對其進行約定,避免秘密的外泄。
對企業來說,以下的方法和措施應該是值得借鑒的:
1.約定商業秘密的范圍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應該將保密措施貫穿于所有可能接觸商業秘密的階段的所有人,以單獨的保密協議或者勞動合同中的保密條款來約束秘密的外泄:在勞動關系建立之前,凡是所有可能接觸商業秘密的人應當訂立單獨的詳細的保密合同;而在簽訂勞動合同的階段,應該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詳細的保密條款。
2. 約定違約與損害賠償責任。
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員工違約應當承擔的責任,最好確立明確的數額,同時需要約定如果造成的損害大于違約金時的賠償責任。
3.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競業限制,是指為避免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被侵犯,員工依約定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或勞動關系結束后的一定時期內,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具有競爭關系的其它單位兼職或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企業可以與員工約定合同解除或終止之后的競業限制條款,使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超過三年),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簽訂競業限制條款的企業必須要注意競業限制條款的效力問題。一方面,作為競業限制協議生效的一個基本條件,企業必須對員工的競業禁止行為做出經濟補償,競業禁止協議中必須同時寫明補償金的數額和發放辦法,補償的標準應當以該員工在公司的工資為準,否則競業限制協議對員工沒有約束力。另一方面,競業禁止條款必須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要具有合理性。
4.脫密期與脫密措施。
確立涉密人員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該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即在該提前通知期限內實施脫密措施,例如在該確定的提前通知期限內,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變更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來減少秘密的泄露風險。當然在此要注意的是,如果約定了提前六個月的通知期,就不能再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兩者只能選擇一種。考慮到確立脫密期限的約定公司不需要支付補償金,而如果簽訂競業限制條款或者協議,那么必須要支付補償金來使得該條款有效。從公司的利益考慮,建議公司針對一般人員可以簽訂脫密期條款,避免簽訂競業限制條款帶來的經濟補償問題;而針對高層管理人員或者技術人員或者其他可以接觸到公司重要商業秘密的人員則可以簽訂競業限制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