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繳納社保 經濟補償

導讀:
保潔公司辯稱,其未提出與李女士解除勞動合同,是李女士主動辭職的,要求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沒有依據。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案中,某保潔公司沒有為李女士繳納社會保險,李女士于2008年4月提出辭職,自2008年5月20日以后不到某保潔公司工作,在某保潔公司的工作時間不滿6個月,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仲裁委對李女士要求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00元的請求予以支持。那么不繳納社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潔公司辯稱,其未提出與李女士解除勞動合同,是李女士主動辭職的,要求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沒有依據。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案中,某保潔公司沒有為李女士繳納社會保險,李女士于2008年4月提出辭職,自2008年5月20日以后不到某保潔公司工作,在某保潔公司的工作時間不滿6個月,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仲裁委對李女士要求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00元的請求予以支持。關于不繳納社保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例:
李女士于2008年1月到某保潔公司工作,月工資1000元,雙方簽訂了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某保潔公司沒有為李女士繳納社會保險,后李女士多次要求某保潔公司為其繳納,某保潔公司沒有應允,李女士于2008年4月以某保潔公司未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為由,向某保潔公司遞交了辭職信,自2008年5月20日以后不到某保潔公司工作。
2008年6月,李女士到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某保潔公司支付其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00元。保潔公司辯稱,其未提出與李女士解除勞動合同,是李女士主動辭職的,要求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沒有依據。
案例分析: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本案中,某保潔公司沒有為李女士繳納社會保險,李女士于2008年4月提出辭職,自2008年5月20日以后不到某保潔公司工作,在某保潔公司的工作時間不滿6個月,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仲裁委對李女士要求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00元的請求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