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中雙倍工資仲裁時效

導讀:
勞動合同法中雙倍工資仲裁時效 關于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那么勞動合同法中雙倍工資仲裁時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合同法中雙倍工資仲裁時效 關于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關于勞動合同法中雙倍工資仲裁時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合同法中雙倍工資仲裁時效
關于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從該條我們明確可知除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起算時間可以在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算外,其他情況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要正確理解雙倍工資的起算首先要明確雙倍工資的性質,即是否屬于“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筆者認為:雙倍工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違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義務的懲罰性措施,同是具有對勞動者補償的性質,不屬于勞動報酬的范疇,故,起算時間不適用法律規定的追索勞動報酬仲裁時效的特別規定。即:雙倍工資仲裁時效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