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的風險如何防范?

導讀:
據統計,上半年因仲裁材料提交不當的申訴有2000多件,包括超過申訴時效、不屬于仲裁受理范圍等。不應當提出超出法律規定的請求,也不應當提出超出勞動爭議處理范圍的請求。因請求不當,將承擔敗訴或部分敗訴的法律后果。舉證不力證據是確定勞動爭議當事人爭議事實的主要依據。因用人單位開除、除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當事人如提供虛假陳述或作偽證,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按時到庭參加仲裁活動參加仲裁活動是雙方當事人爭取自己權利的機會。那么勞動爭議仲裁的風險如何防范?。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據統計,上半年因仲裁材料提交不當的申訴有2000多件,包括超過申訴時效、不屬于仲裁受理范圍等。不應當提出超出法律規定的請求,也不應當提出超出勞動爭議處理范圍的請求。因請求不當,將承擔敗訴或部分敗訴的法律后果。舉證不力證據是確定勞動爭議當事人爭議事實的主要依據。因用人單位開除、除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當事人如提供虛假陳述或作偽證,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按時到庭參加仲裁活動參加仲裁活動是雙方當事人爭取自己權利的機會。關于勞動爭議仲裁的風險如何防范?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仲裁申請材料提交不當當事人申請仲裁時,提交的仲裁申訴書中應載明仲裁請求事項、相關的事實和理由,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及文書送達地址等。如申訴材料書寫不明,將導致立案審查難以通過、文書無法送達等后果。據統計,上半年因仲裁材料提交不當的申訴有2000多件,包括超過申訴時效、不屬于仲裁受理范圍等。
仲裁請求不當當事人請求仲裁時,應根據客觀事實和有關法律、法規的事實提出自己的請求事項。不應當提出超出法律規定的請求,也不應當提出超出勞動爭議處理范圍的請求。因請求不當,將承擔敗訴或部分敗訴的法律后果。
舉證不力證據是確定勞動爭議當事人爭議事實的主要依據。因用人單位開除、除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不按規定履行舉證責任;未能在指定期限內提供證據;或者對需要鑒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鑒定申請、不預交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鑒定結論予以認定的,依法均應承擔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錯誤行為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提出自己的主張。當事人如提供虛假陳述或作偽證,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不按時到庭參加仲裁活動參加仲裁活動是雙方當事人爭取自己權利的機會。不按時參加仲裁庭審,意味著自己放棄了爭取權利和申辯的機會。當事人收到開庭通知后,除因不可抗力等客觀原因經提前申請可變更開庭日期情形之外,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對申訴人按撤訴處理,對被訴人可以缺席裁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