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仲裁怎么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全流程

導讀:
5開庭前準備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書面通知當事人,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后,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2對于勞動仲裁申請的受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后,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4提交證據當事人雙方應當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按照法律規定和仲裁委要求提交證據。
1提出仲裁申請
申請人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仲裁委)提交書面申請。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2對于勞動仲裁申請的受理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
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送達仲裁申請書副本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后,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后,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4提交證據
當事人雙方應當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按照法律規定和仲裁委要求提交證據。
5開庭前準備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書面通知當事人。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
6開庭
(1)申請人如果未準時參加庭審或者中途退庭,仲裁委員會按照撤回申請處理。被申請人不來電,仲裁委可以缺席判決。
(2)仲裁員對仲裁當事人和其他仲裁參加人的身份進行核對。
(3)申請人陳述請求以及事實經過,被申請人對此作出答辯。
(4)當事人舉證,并且提交證據原件以及復印件用于質證。
(5)辯論環節,圍繞焦點提出自己的辯論意見。
(6)當事人雙方進行最后陳述
(7)調解
7裁決
經調解當事人未達成一致,或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作出裁決。
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的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勞動仲裁申請書(模板)
申請人:張三,男,漢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XXXXXXX,住址:XX省XX市XX區XXX號,聯系電話:XXXXX。
被申請人一:XXX有限責任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法定代表人:李四,住所:XXXXXX,聯系電話XXXXX。(公司具體信息可以在企查查上查詢)
仲裁請求:
一、
二、
三、
事實及理由:(把事實經過講清楚即可)
此致
XXXXX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申請人:張三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