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開庭程序的流程是什么

導讀:
(一)仲裁庭準備階段書記員:(1)申訴人訴被訴人(案由)爭議一案,仲裁庭審理即將開始。如果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仲裁活動參與人沒有到庭,由書記員向首席仲裁員報告,首席仲裁員可于通知開庭時間的30分鐘后宣布休庭。如申訴人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本案按撤訴處理。被訴人提出反訴的,可以作缺席審理。(二)仲裁庭庭審階段(首席)仲裁員:(1)宣布開庭。(2)宣布仲裁庭組成人員。(5)宣布當事人在庭審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6)詢問仲裁庭參與人是否聽清,對本庭組成人員是否申請回避。(8)對所認證完畢的相關證據,由仲裁庭予以確認并當庭宣布認證結果。那么勞動仲裁開庭程序的流程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仲裁庭準備階段書記員:(1)申訴人訴被訴人(案由)爭議一案,仲裁庭審理即將開始。如果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仲裁活動參與人沒有到庭,由書記員向首席仲裁員報告,首席仲裁員可于通知開庭時間的30分鐘后宣布休庭。如申訴人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本案按撤訴處理。被訴人提出反訴的,可以作缺席審理。(二)仲裁庭庭審階段(首席)仲裁員:(1)宣布開庭。(2)宣布仲裁庭組成人員。(5)宣布當事人在庭審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6)詢問仲裁庭參與人是否聽清,對本庭組成人員是否申請回避。(8)對所認證完畢的相關證據,由仲裁庭予以確認并當庭宣布認證結果。關于勞動仲裁開庭程序的流程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仲裁庭準備階段
書記員:
(1)申訴人(姓名或單位名稱)訴被訴人(姓名或單位名稱)(案由)爭議一案,仲裁庭審理即將開始。請雙方當事人及各自委托代理人按指示牌就座,旁聽人員進入旁聽席就座。
(2)核查雙方當事人及其他仲裁參與人到庭情況
(3)宣布仲裁庭紀律。
(4)報告首席仲裁員(仲裁員)仲裁庭準備工作就緒,請開庭。
如果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仲裁活動參與人沒有到庭,由書記員向首席仲裁員報告,首席仲裁員可于通知開庭時間的30分鐘后宣布休庭。如申訴人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本案按撤訴處理。被訴人提出反訴的,可以作缺席審理。如被訴人屬無正當理由未到庭的,本案按缺席裁決處理。
(二)仲裁庭庭審階段
(首席)仲裁員:
(1)宣布開庭。
(2)宣布仲裁庭組成人員。
(3)核實雙方當事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
(4)上述人員經本庭核實,符合法律規定,可以參加本案仲裁活動。
(5)宣布當事人在庭審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
(6)詢問仲裁庭參與人是否聽清,對本庭組成人員是否申請回避。
(首席)仲裁員:
(1)申訴人宣讀申訴書
(2)被訴人宣讀答辯書
(3)第三人陳述意見
(4)仲裁員:明確本案爭議的焦點;
(5)請各方當事人就本案爭議的焦點如實回答本庭提出的問題;
(6)由各方當事人當庭舉證和質證,請各方當事人依次出示相關證據并請各方當事人進行質證
(7)順序:申訴方出示相關證據、被訴方出示相關證據、第三方出示相關證據,同時由出示證據方說明其所出示的證據想要說明的事實。同時每出示一份證據,仲裁員分別作下列詢問:各方當事人對此份證據有無異議?(按照申、被、第三人的順序進行)
(8)對所認證完畢的相關證據,由仲裁庭予以確認并當庭宣布認證結果。(有效,無效,待查)




